去給岳母當半個兒子,一輩子不見對方家長几次面也沒人說什麼……
在東方,新的時代裡,男方已經不可能買斷女方所受的撫養之恩,而女方也不可能只有任男方家庭管家這一份工作,但是許多成婚的夫妻,還要求兒媳婦孝敬公婆,在沒有足夠利益交換的前提下,這種要求變得無理,許多女性不解——我父母供我吃穿,送我上了大學,怎麼我要和你媽住一起,孝順她?我父母怎麼辦?
而有些男性,則想甘蔗兩頭甜:取中華文明的孝順,和西方文明的只要愛情無需物質,這兩個好處,真是太方便了——你愛我呀!自然該對我媽好!
女性發狂——你難道不愛我嗎?怎麼不對我父母好?
男性則說:可我養活了你呀!
女性答:我給了你一個家呀!我做了家務事呀!
男性:別人也能這麼幹!保姆也成!可除了我,你還能找到別人嗎?不想過了就拉倒!
……
或者是另一個極端,女方家庭,一個勁兒地索要彩禮,卻不明白這後面的意義——一旦賣了女兒,那麼後面就幾乎要恩斷義絕,女兒就該屬於對方家庭。在通貨膨脹的社會里,多少彩禮其實都無法保證安度晚年,還不如不要把女兒徹底賣了,選擇保留日後依靠女兒養老的權利……
凌欣曾經將自己的看法告訴別人,許多男的都說沒人敢娶她了,朱瑞說:“嗯,你說的有道理,但是如果有愛,就都不是問題……”
關鍵是要有愛呀!還要有足夠的愛。凌欣前世沒有過那種感情,現在看來,對賀雲鴻那一瞥之後的愛意,也遠遠不夠讓她放棄自己的驕傲和尊嚴,接受他的母親!
賀霖鴻也有些生氣了:“凌大小姐心中就只有這些施捨多少嗎?人心是肉長的,凌大小姐難道不知道什麼是人情嗎?”
凌欣攤了下手說:“我只是將這些東西分割開來,讓你看得清楚些。好,我們現在講講人情,試問,你的父母,在我這二十年人生中,於我有恩?與我有舊?濟我於貧困?助我於無望?”
賀霖鴻說道:“凌大小姐可曾聽過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嗎?”
凌欣切了一聲說道:“虛偽!府外路上那麼多的老人,你可曾接回來一個孝順過?外面那麼多孤兒,你可曾收養了一個為自己的兒子?”
賀霖鴻一時無語,凌欣說道:“別說這輩子,就是加了上輩子,我也沒見過一個人,跑到大街上,對著個老人,無緣無故地就磕頭行孝!所謂責任,源起於社會的安排,也有付出和收穫的因果關聯。贍養是與撫養相對的!如果沒有這門婚事,你的父母和我有關係嗎?”
賀霖鴻說:“可是我的父母,畢竟是你名義上的公婆!所謂於情於理,就是道理上不成,那情份呢?”
凌欣點頭說:“是,一般來說,若是沒有社會結構的完整,就只好求諸情份。如果一個女子對夫君有心,愛屋及烏,也會接受一雙老人為自己父母。”
她這話,是說對賀雲鴻無心?賀霖鴻皺眉想著,沒說話。
凌欣不看他,笑了一下:“你明白了吧?人不能隨便地把孝道放在嘴上。孝道,不是虛無縹緲的,其實是一種有價值的東西。當你要求別人盡孝時,要把孝道想成……額,我用我們杜軍師的方法吧,想成‘一萬兩銀子’。所以,你不要對我說‘你要盡孝’!而是要說‘你要給我一萬兩銀子!’”
羅氏一下子笑了,可是賀霖鴻卻沒有笑,凌欣接著說:“這麼一講,就清楚了,當你管我要這一萬兩銀子,我覺得你是強盜,說不給你這孝道的時候,你要說服我,你可以說,a(?),哦,一,賀府養育了你!這個,此時沒有吧?二,賀府對你很好!你欠了賀府的人情!這個,至今我也沒看出來。三,你想讓我發發善心,願意這麼幹!這個,我知道,許多人覺得無理由地行孝長輩,是給自己積功德,說白了,還是對自己有好處才去做。我現在不想從你們家攢這份功德,也算是不利用你們吧!若說能出乎善意地對貶低我的人追著行孝……額,我現在還沒這麼聖人,也許我多修煉幾年,有些仙氣兒了,可以勉強為之。”
賀霖鴻聽出凌欣的嘲諷,更加尷尬,可凌欣還在繼續:“四,你可以說,你喜歡我的父母呀!快來孝順吧!這個,恕我直言,你母親恰好落入了我不喜歡的那類人中,當然,我相信這種感覺是互有的,她也不喜歡我。這沒什麼!我允許別人不喜歡我,我又不是金銀財寶,怎麼能人人都喜歡?可我就納悶了,她不喜歡我,幹嘛還要讓我盡孝呢?真正的盡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