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文裡,男主一出場就是要霸氣側漏的,奇遇和美人什麼的都是上趕著送上來的,金手指什麼的都是不要錢使勁送的,反派都是智商為負數的。結局也都是主角帶著美人領著小弟征服世界捅破天穹的。
基本上莫南柯的小說裡都是給主角的人生開啟了easy模式,絕對是親爹中親爹,讀起來也絕對是讓人雷得外焦裡嫩,大呼“作者*絲不要臉,yy多度遭雷劈”。
然而,就是這樣的文章,卻恰好戳中了很多人的萌點。
——本來就是啊,看小說本來就是圖個樂呵,把主角虐成傻逼什麼的,有人理你麼?就是要這麼一路牛逼看起來才夠舒爽。再加上莫南柯本來就是金牌大學畢業,雖然是理科生,但是文筆什麼的也不差,在小學生都能寫網文的時代,他的文筆基本上還能算是中等偏上。
綜上,在莫南柯堅持不懈的寫了數十本yy種|馬文之後,他意料之外卻又是情理之中的……成為大神了。
筆名“一夢南柯”的莫南柯同學在某點上擁有了一眾死忠粉,每每更新都會有來自四面八方的打賞,還有各種漢子妹紙在他的文下賣萌。莫南柯對此並沒有什麼太多的看法,只是覺得有一點放心了。
畢竟程式設計師是吃青春飯的行業,以後他要是老了還總有地方混口飯吃。
這樣既蠢又萌的想法是他在收到第一本實體書的稿費的時候對自家編輯說的。正在他對面喝茶的女王大人一口柚子茶噴了出來,伸出纖纖玉指指了指剛給他的三十萬的支票,輕蔑一笑,對他說道“混口飯吃?那你飯量可挺大。”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恨鐵不成鋼了,別人家手下的寫手在成神之後都想著怎麼再進一層,紅上加紅,而她手底下的這個,居然就想著混口飯吃就得了。撫了撫跳起的額角,女王大人懶得理他,踩著十幾寸的高跟新,噠咯噠咯的離開了咖啡廳。
莫南柯的性子本來如此,不貪心。這樣的不貪心在外人看來有些懶惰,但是他卻也並不在意旁人的看法。
無論如何,到目前為止,寫文和寫程式相比,他還是更喜歡寫文。看著筆下的男主在他編織的世界裡快意恩仇,看著他們步步封神,莫南柯便總有一種快樂的感覺。網文是一群人的一場大夢,就如同他的筆名一樣,南柯一夢,一夢南柯。
然而,在某點網上,眾人對於莫南柯的評價卻是……坑神。
每一個追過莫南柯的文的人都知道,追夢大的文是有風險的,因為他指不定哪一天就會……太監了。
對於這一點,莫南柯只能表示他自己也很無奈。他最喜歡的事情就是挖腦洞,等泡麵泡好的功夫,他都能想出來一個夢梗。而有梗卻不能寫實在是太痛苦,經歷了好幾次想要把梗寫出但是無奈手裡還有坑未填,最終梗被忘了的痛苦之後,莫南柯對自己發誓,以後有梗就挖坑好了~
就這麼愉快的決定了之後,就導致他的專欄裡一坑未平一坑又起,呈現如月球表面一樣壯觀的景象。
秉承著心有多大,腦洞就有多大的宗旨,莫南柯坑下的冤魂無數。偶然被人發現微博地址了之後,微博便成天被“你有本事挖坑,你有本事填啊”“夢大你媽媽叫你回家填坑”“文太監了的男人木有小*”等等諸如此類的話刷屏。
這些話莫南柯從來都沒有放在心上,依舊每天過著坑人和挖坑不填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在微博發表的新坑公告下面收到了一條血淋淋的評論。作為程式設計師,在沒有看內容之前,他還下意識的想了想使用者是怎麼做到改變評論字型顏色的。
苦思無果,莫南柯最終放棄了。定睛一看內容,莫南柯便輕笑出聲,那條評論寫到“挖坑不填的漢子你穿越去吧。”
穿越不是你想穿,想穿就能穿。低聲哼著改變自神曲的旋律,莫南柯十指飛舞,第一次回覆了讀者的評論。
“叔穿越去了,所有坑停更一週,不要太想我。”
二十六歲的男人,在一群看網文的小蘿莉小正太面前,的確可以自稱“叔”了。莫南柯才不會承認,他是蘿莉控,最喜歡看軟萌軟萌的小姑娘打上一手顏文字,然後甜甜的叫他夢叔呢~
他停更的確是有原因的,因為他前幾天翻查自己的電腦,準備重做一個系統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塵封已久的資料夾,那個資料夾的名字叫做“失控的孩子”。想不起來自己什麼時候建了這個資料夾,莫南柯索性點了進去。
裡面很空,只有一個文件,名字叫做《莫怨天》。
莫南柯恍然想起,這是他最開始寫網文的時候寫的第一篇文章。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