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2 / 4)

古世纓一想也是,“結婚後,短時間內我肯定不能隨軍,而我又跟劉辰煜同處一個屋簷下,你信不信我?”

“信任自己的妻子,是最基本的。”

聽到劉辰燁的話,古世纓伸出右手,笑意盈盈道,“那餘生就請三哥多多指教!”

作者有話要說: 【1】來源郭沫若先生所作詩歌《鳳凰涅盤》中的鳳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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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們,昨天的情人節都過得不錯吧?!

作者君也出去浪了半天,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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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cathy姑娘投的地雷,麼麼!!

第6章

兩人既然決定結婚,那對彼此的情況,總要多幾分瞭解。

谷一一情況很簡單,進劉家後一直在讀書,去年高中畢業正趕上十年特殊時期,大學停止招生,她便被安排在農中當老師。除了執著於嫁給劉辰煜外,其他方面的都叫挑不出錯,農場裡大部分人都喜歡她。

劉辰燁則說了自己在部隊八年的事,59年到部隊從小兵開始當起,62年因在對印自衛反擊戰中立過一等功被提幹,成了一名軍官,而後被送到軍官學校深造三年,65年回部隊任連長帶兵參加抗美援越戰爭,期間立過兩次三等功、一次二等功,這個月月初中彈受重傷被送回國,回鄉探親前剛提副營。

副營一個月工資有115元,加上軍齡補貼,一個月能拿到130元的工資。

在這個物價按毛算的年代,一個月十塊錢就夠一個家庭基礎的花銷,劉辰燁這工資很好養家了,“我平日裡在軍營,基本不用花自己的錢,過去這麼多年的錢我都存著,回頭我把存摺給你。”

古世纓沒有那種一定要掌握家裡財政大權的想法,但男人願意把財政大權交給她保管,她也不會拒絕,“行,照你說的來。”

交代完不在家八年時間的事,劉辰燁開始說自己的身世,“八年不曾回來,回來後卻對父母態度冷淡,你一定很奇怪吧?”

古世纓確實很奇怪,卻不是沒要探究的意思,“每個人都有不想說的秘密,不想說你可以不說。”

劉辰燁搖頭,“既然要結婚,往後咱們就是夫妻,這件事就告訴你,你才能把握好跟他們相處的分寸。”

劉辰燁都這樣說了,古世纓自然沒再說什麼。

然後,她就聽到劉辰燁說起他跟劉家夫妻關係淡漠的緣由。

他出生在41年的隆冬,那時候很多地方還在戰爭,四歲那年老家戰亂,他的二叔為保護他們母子四人被子彈打死,二嬸受不了這個打擊,沒多久也跟著去了,只留下一個還沒週歲的兒子。

可惜這兒子先天不足,哪怕母親費盡心思,也沒能把他養育成人。

如此一來,二叔徹底絕後了。

父親感念二叔當年對妻兒的救命之恩,便提出把他過繼給二叔,由他繼承二叔的香火。

那年他八歲,已經懂事。

得知父母要把他送給二叔,怎麼說都不同意。

劉父劉母卻以除了把他記到二叔名下,其他一切都沒改變為由,硬是替他做了那個主。

在那以後他們的確一如既往待他,甚至因為愧疚待他比往日更好。

可在他們不顧他意願,把從他被過繼給二叔那一刻開始,他們已經拋棄他。

在他心裡,他們後面做的那些,只不過是讓他們自己心裡好過而已,半點都暖不到他的心。從那時開始,他就再不叫他們爸媽,對當年眼睜睜看著一切卻沒開口阻止的兩個哥哥,他也不拿他們當兄弟了,獨獨當年還沒出生的劉辰煜,他勉強對他有幾分兄弟情。

“所以就算我們結婚,你也不用改口叫爸媽,繼續叫他們伯父伯母就可以。”

這件事只有父母、兩個兄長以及他這個當事人知道,其他人完全不知情,劉辰燁會說給古世纓聽,除了剛剛的理由外,就是告訴她,劉父劉母不算她的公婆,不用拿自己當兒媳照顧他們。

古世纓總算明白劉辰燁為何對這些家人這麼冷漠了。

換她,她也不願意回這個地方,難怪文中他這次探親也只待了三天就走。

現在情況有變,不知道他會待幾天,“你這次能回來多久?”

“過去幾年我都沒休假,這次受傷需要養上好幾個月的傷,領導就給了我批了三個月假。原本我打算一個禮拜就走,如今決定跟你結婚,自然等假期結束,再行回部隊。”

古世纓心想,明明有三個月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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