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3 / 4)

邊那個沒幾根頭髮的小傢伙看了半天,最終小心翼翼地把她抱了起來。

許是發現自己換了個地方,高震手裡那軟乎乎的一團睜開眼睛打了個哈欠,然後又因為有許些衣角碰到了她的左臉而一個勁兒地往左邊側腦袋,張著嘴要去咬。

高震捧了良久,然後小心翼翼地將她放在譚春娟身邊:“我僱了個人來照顧你。”

“僱人做什麼?你錢多燒得慌啊?”譚春娟立刻就道,她生大毛二毛的時候根本沒人幫忙,還不是過的挺好,結果等她懷上三毛的時候,高震也不知道是怎麼了,非要請個回來看著她,後來還是她生氣了才沒真的把人請回來。

高震是在家門口賣肉的,能回來做飯,大毛二毛也不小了能幫忙,何必請人?特別是現在,二毛都十三了,完全可以照顧她。

“我要出趟遠門,不放心你,這事就這麼定了。”高震這回沒給譚春娟回絕的機會,以前他是覺得自己在家能看顧著譚春娟才沒請人,但現在他要出門去。

“好好的怎麼要出門去?”譚春娟連忙問道。

“我去給二毛三毛還有五毛弄點嫁妝。”高震用手指輕輕地碰了碰譚春娟身邊的五毛的臉,然後在五毛扭過頭試圖吃他的手指的時候飛快地把手伸開。

孩子越來越多了,三個丫頭出嫁要嫁妝,兩個兒子還要娶媳婦,他不能還指望著一個肉鋪過活。

懷裡的孩子軟綿綿的,但就是這麼一個還沒長牙只有高震胳膊大小的孩子,讓高震決定作出改變。

高震在駐軍那裡的關係其實並沒有縣衙裡那位師爺以為的那麼硬,他只是正好認識這邊的人,駐軍要吃豬肉就常常送去而已,那時候他只有一個人,那些駐軍給的價格又不高,其實送的不多,但現在他想好好發展一下這一塊的生意。

那些大城市裡有很多飯店酒館,吃不完飯菜都會倒掉,如果他找人把這些剩菜收集起來,再加上米糠豬草之類的煮了用來養豬,肯定能讓豬長得很快——窮人家的豬隻煮豬草吃,養一年也就百十來斤,有錢人家養豬時不時給吃點剩飯剩菜,半年就有百多斤!

他養的豬多了之後,單單賣豬肉肯定是賣不掉的,但能送到駐軍那兒去,他們附近駐紮的軍隊足足有兩萬,哪怕他們一個月只吃一回肉呢,也足夠消耗掉他的豬了。

他是當過兵的,也知道有時候那些駐軍不是沒錢吃肉,而是根本沒肉吃,如今雖然養豬的人家不少,但大多隻養一兩頭,還都要養到年底才願意賣或者殺,那些當兵的吃一回肉又少說要買幾十頭,除了年底根本就沒處買!

就像吃菜,他們當初都是自己種了才有的吃的,可惜豬吃太多又太髒,軍營里根本就沒法養。

小鎮往南馬車走一天就有個大城,是府衙所在,因為有兩條大河在此相交還非常富饒,高震在府衙北面買了一塊臨河的貧瘠的山地,僱了一些沒活幹的人開始養豬,不得不說他的想法是正確的,第一年,他就出欄了上百頭豬,狠狠地賺了一筆,甚至就連平常清理出來的豬糞,都被周圍的百姓搶著幾文錢一擔買走了——這可是上好的肥料!

高家越來越有錢了,大毛雖然還在鎮上賣肉,但四毛卻去了城裡的書院唸書,就連二毛都嫁給了城裡一個酒店老闆的獨子。

眨眼間,譚春娟再嫁已經二十年,又到了快過年的時候。

作者有話要說: 高屠戶的發家手段放在現代是不被允許的哦~在現代,泔水除非經過特殊處理,不然不能直接給豬吃,會養出病豬,因為這年頭酒店的廚房垃圾真的是包羅永珍,豬就算能吃一切人能吃的東西也hold不住。不過古代調料少連辣椒都沒有,剩菜裡還絕不會混進去牙籤塑膠袋之類,再拌點米糠豬草什麼的就成了豬最好的飼料了。

今天的第一更~還沒寫到虐渣要等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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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番外(中)

“五毛,你又跑哪裡去了?”譚春娟扯開嗓子喊起來,沒一會兒,一個十二三歲的少女就拎著裙子跑了過來:“娘,我這不是在嗎?”

“鞋子上都是泥,你是不是又跑出去了玩了?”譚春娟無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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