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很早就覺得這兩個男人不簡單的,他們現在互相揭的對方的底,說不定是真的,她這樣一個熱愛自由的普通女人,知道人家死死捂住的秘密,真的好嗎?
“丫頭,你說吧,你信我還是信他?”楚留非的大手在她的頭頂來摩挲,問。
“幹嘛這樣逼我表態呢?我又不瞭解你們……”
“丫頭,虧我們出生入死這麼久,我對你死心塌地,你居然懷疑我……”楚留非的眼裡和聲音裡,居然流露出受傷的情緒,也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
夏雨琳很想說什麼,但一陣陰風吹來,她哆嗦著打量四周後,說不出來了,只是道:“兩位,咱們在死人的地頭上說這些事情,不合適吧?我看我們還是談正事。”
她盯向舍微,鄭重地道:“你提的第一個條件,我答應,你說吧,你想什麼時候作畫。”
舍微笑了,這一刻,夏雨琳似乎看到漫山遍野的墳包裡升起一隻只靈魂,這些靈魂都在往天堂而去。
“那就明天吧,十一小姐想在哪裡畫,穿什麼衣服,做什麼打扮,全由十一小姐決定。十一小姐覺得最舒適、最好的狀態,就是我最想畫的效果。”
夏雨琳當機立斷:“那就明天上午,地點就在你家裡吧。”
東西丟失,她負有責任,所以,她責無旁貸,她就不信畫一幅畫能要了她的命。
舍微抬頭看看天色:“既是如此,咱們現在就離開這裡吧,要不然時間可趕不上。”
楚留非看夏雨琳主意已定,嘆了口氣,摸摸夏雨琳的頭:“既然你非要冒險,那我只要捨命保護你了。”
“呸。”夏雨琳雖然還是給他白眼,後半句卻是,“希望你能做到。”
☆、349 盛裝赴宴
說畫就畫。
第二天上午十點左右,陽光和煦,溫暖而不灼熱,山林青翠,鳥語花香,真是人間好春光。
夏雨琳素面朝天,紮了兩條馬尾辮,穿了一件粉衣的短袖羅衣和一條墨綠色的羅裙,赤著雙腳,坐在溪邊的大石頭上,巧笑倩兮地給舍微當模特。
她這種在男子面前露胳膊和露雙腳的裝束,絕對算是驚世駭俗和傷風敗俗了,但舍微和楚留非除了驚豔加欣賞,絲毫沒有半點嫌棄和鄙視之意。
楚留非摸著下巴,色迷迷地掃視她的全身,讚歎不已:“你穿得這麼少,卻比你披金戴銀盛裝打扮要美上千倍萬倍,如果你什麼都不穿,一定更加美……”
夏雨琳裝作沒聽到他的話。
相較之下,舍微就說得有藝術多了:“十一小姐天生麗質,無需雕飾,便勝過脂粉金銀的錦上添花,舍微今日能給十一小姐畫畫像,實在是榮幸之至。”
“是嗎?”楚留非笑得很邪惡,“如果你畫了她的畫像,卻不能取她的性命,你會不會氣得吐血呢?”
舍微裝作沒聽見他的話,開始硯墨,藉著硯墨的時間,觀察著她最動人的眼神與表情。
夏雨琳就當自己在玩,一邊拿雙腳潑水,一邊唱歌,隨便他怎麼畫。
不過,被兩個堪稱發光體的男人這麼盯著,她的臉還是紅的,心臟還是跳得厲害,而這份淡淡的緊張、淡淡的羞澀、淡淡的虛榮、淡淡的心動,令她更顯得嫵媚動人。
一直畫到中午,太陽變得炙熱的時候,舍微終於畫好了。
夏雨琳一直覺得光靠幾種顏色的墨水和毛筆,是很難畫出足夠好的人物效果,但是,舍微的畫顛覆了她的看法,也許正因為沒有太多的顏色、畫筆可以選擇,反而會促使畫家將精力放在觀察和捕捉人物的“神韻”與“細節”之上,力圖用最少的顏色、最簡潔的筆劃勾勒出人物的靈魂——舍微做到了。
紙上的少女,雙眼靈動,笑容燦爛,青春逼人,就兩個字可以形容她給人的感覺——活了。
紙上的少女是活的,不會說話,不會動,卻是活的。
夏雨琳真是看得目不轉睛。
舍微也是痴痴地看著畫上的少女,道:“這是我平生畫過最好的畫像了,身為畫者,此生能畫出如此完美之作,我心足矣。”
“很好,那你就別跟我搶了。”楚留非盯著畫上的少女,說話卻還滿是不屑,“你就愛畫上的女人,跟她廝守一生吧。至於這個有血有肉的女人,歸我了,她的人也好,她的命也罷,你想都別想。”
他說著,居然又去摟夏雨琳的肩膀。
“滾!”夏雨琳踢了他一腳,而問又開始公事公辦地問舍微,“第二個條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