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中心的第三週,他自己給自己取了一個新名字,叫做“獨孤凡”。他說:他本就是一個普通的平凡人,做不了“人傑”,請大家以後都叫他小凡。
小凡的父親叫金世豪,母親叫武子妍。
他們本來經營著一家健身房,但三個月前,這家健身房倒閉了。
現在,金世豪和武子妍正在打離婚官司。
他們已經沒有財產可爭了。不能好聚好散的原因是:兩人都不想在離婚後撫養兒子。
他們從家裡吵到社會事務局,又吵到了法庭上,都說生孩子是對方的主意,離婚後應該由對方來養孩子。
他們指責對方:不想養孩子是怕耽誤自己尋找第二春。可說到自己時,又都能找出許多“迫不得已”的理由推卸養孩子的責任。
法官不會跟這種人磨唧,昨天已宣佈了對他們判決:同時剝奪他們對孩子的監護權,同時罰處“懲罰性高額撫養稅”;將小凡的監護權轉移給政府。
懲罰性高額撫養稅與懲罰性高額撫養費一脈相承,都是“可欠賬,不可賴賬”的。
區別只在於:“撫養稅”是繳稅給財政;“撫養費”是支付給孩子的實際監護人。
“撫養稅”的繳稅年限跟撫養費支付年限一樣,都是從被剝奪監護權算起,到孩子年滿十八歲終止。具體繳稅金額是多少,則有一套比較複雜的演算法。
“撫養稅”的存在,就是為了對付金世豪、武子妍這種只管生、不管養的人。
監護權被收歸政府後,小凡可以選擇在兒童福利中心住下去,也可以選擇進入被收養的程式。
如果他選擇進入被收養的程式,則由社會事務局從登記在冊的收養志願者裡,篩選合適的人與他見面。雙方都願意的話,再簽訂收養協議。
如果小凡被收養,他的養父母可以得到一筆政府補貼。
補貼金額不會太高也不會太低,不至於讓人藉此發財,卻也能打消一些愛心人士的經濟顧慮,提高他們的收養意願。
所以現在,蘇鬱檀需要問一問小凡:“你想留在兒童福利中心,還是想被收養?”
小凡彷彿沒聽到她的話一般,繼續看著窗戶玻璃上的水珠。
蘇鬱檀也不催他,站在他旁邊,很有耐心地陪他一起看春雨。
過了好一會兒,小凡突然說:“你知道我為什麼喜歡看玻璃窗上的雨水嗎?”
蘇鬱檀側頭看著,微微一笑:“因為玻璃窗上的雨水,像是你心裡的淚水?”
小凡吃驚地轉頭看著她:“你怎麼知道?”
“我猜的。猜得對嗎?”
“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