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2 / 4)

在研究幼兒園的監控錄影,準備從抱走孩子的那個男人入手,可黎夏居然告訴他們孩子找回來了,還逮住了作案者。

這讓負責這件案子的警察們不可思議的同時,又懷疑這件事可能一開始就是個鬧劇。

如果真是鬧劇的話,到時候可得好好訓訓這個做母親的,報假警濫用警力資源可是違法的,必須得深刻檢討。

懷著這樣的心情,兩位警察來到了南川會所,跟工作人員出示了證件後順利來到包廂“竹”。

一推開包廂門,他們便看到正在沙發上玩耍的母子倆,而母子倆旁邊則是報案時他們見過的兩男一女。

這兩男一女肯定不會是作案者,那麼剩下的就只有蜷縮在角落的一個女人。

女人頭髮凌亂,臉頰和眼眶都紅腫著,很明顯是捱了巴掌的模樣。

為首的警察李翔問道:“許女士,到底是怎麼回事?孩子從哪來找回來的?”

站在沙發上,被黎夏哄得情緒稍微好轉了一點的小胖子,此刻見到包廂內又進來了兩個陌生人,嚇得撲進黎夏的懷裡,兩隻胖乎乎的小手緊緊地抱著黎夏的胳膊,生怕再一次與媽媽分離。

黎夏揉了揉小胖子的頭髮,低頭在他耳邊輕聲道:“安安別怕,這些是警察,媽媽以前是不是告訴過你,警察叔叔是好人,是會幫助我們的。”

雖然有媽媽的安慰,可受了一天驚嚇的小胖子還是不肯放鬆警惕,將頭埋進的媽媽懷裡,手臂摟的更緊了。

黎夏拿三歲多的小孩子沒辦法,只能就這樣抱著孩子回答警察的問題。

“這就要問這位張女士了,我與張女士無冤無仇,毫無關係,可她卻安排人從幼兒園拐走我的孩子,警察同志,這件事我需要張女士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有孩子在場,黎夏不方便發火,但語氣非常的強勢,帶著一種不給個交代絕不會誓不罷休的架勢。

警察觀察著現場的情況,意識到這件事一時半會兒說不清楚,便將人全都帶回了警察局。

幾人走後,隔壁的“松”內,青澀的年輕男人問道:“蕭先生,這沒頭沒尾的,我都沒聽明白是怎麼回事。”

被稱呼為蕭先生的男人睨了年輕男人一眼,用眼神告訴對方有多笨之後,淡淡的說了一聲,“走吧。”

——

警察將一行人帶回派出所之後便開始逐一盤問調查。

黎夏毫無保留將事情全部說了出來,包括在包廂內扇了張欣茹耳光以及持刀威脅張欣茹交出兒子。

警察聽到這些事情後,眉頭緊皺,道:“你怎麼知道孩子是被張欣茹搶走的?還有張欣茹為什麼要搶走你的孩子?”

這些事情之前黎夏沒說,是覺得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警察並不會去調查何彥曦和張欣茹,畢竟對方的權勢擺在那裡。

可現在孩子是張欣茹親自交出來的,證據擺在這兒,容不得人狡辯,何家想要隻手遮天也來不及了,必須要先給她個交代。

而且現在將實情告訴警察之後,日後孩子再出任何意外,都有正當理由去懷疑何家。

黎夏垂下頭努力裝出一副欲言又止,心頭有難言之隱的情緒。

警察看到黎夏的反應,安撫道:“許女士,你直說無妨,我們絕對會還你一個公道,法律會維護每一位公民。”

黎夏聞言,又醞釀了一會兒,才紅著眼眶說道:“其實……其實何彥曦是孩子的親生父親。”

“什麼?你為什麼不早說。”

“不是我不說,是我怕你們不信,何家再矢口否認。”

黎夏語氣停頓了一下又繼續說道:“當初他拋棄我們母子倆和張欣茹結婚了,孩子出生到現在他沒有盡過一丁點責任,就想到了我和我兒子,在這之前他們給過我一張五百萬的支票,想用錢讓我放棄孩子的撫養權,我沒答應……”

“我以為他們不會亂來,沒想到竟然會做出大白天明搶的事情來……”

說到最後黎夏涕不成聲,面前的兩位眉頭緊鎖的警察趕緊安慰道:“許小姐,你放心,現在你是孩子的唯一監護人,何彥曦即便是孩子的親生父親也沒有權利未經你的同意擅自帶走孩子,因為在法律關係上他和你、和你的兒子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黎夏抬頭傷心的紅著一雙眼問道:“也就是說,何彥曦這麼做是犯法的嗎?”

“沒錯,許小姐,你放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因為何家搶孩子在先,黎夏身為一個母親,擔憂孩子的安危逼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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