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2 / 4)

林淑也知道是這個理,有些無奈的嘆氣道:“我還想著讓哥哥和未來嫂子一見鍾情呢!”

林清聽了頓時有些哭笑不得,說:“哪裡就這麼容易一見鍾情!”

一個虛歲十七,週歲十五六的小丫頭,他要是能隨便一見鍾情,那可真是奇怪了,要知道第一世他教的可是高中,班裡每個女學生可都是這個年齡,可他一直都是當她們是小屁孩!

林清看林淑有些失望,反而安慰她說:“好啦,別鬱悶了,反正等成親後就天天見,也不差這點時間。”

這又不是真的相親,要好好看看長的什麼樣,性格好不好,好決定成不成,現在反正好不好都得成親,既然結果已經決定,那過程的重要性自然大打折扣。

林淑也明白這個道理,所以鬱悶了一下也就放開了,急急忙忙跑去二樓看首飾了,畢竟她能出來逛逛的機會太少了。

……

李氏從天音寺回來後,就讓管家親自去王家一趟,告知了合八字的結果,並告訴對方李家打算兩個月後上門下定。

之所以定於兩個月後下定,那是因為到時林父就回來了,讓林父下定更能顯示出兩家對於親事的重視。畢竟訂婚是極為重要的。

不過林管家回來後,就帶了一個訊息,說王家希望能儘快下定,並且最好能在年前完婚。

“儘快完婚?我們這的聘禮沒問題,可是王家的嫁妝趕的及嗎?”李氏皺著眉頭問林管家,男方的聘禮只要一些首飾加上金銀財物就可以,這個好準備,可女方嫁妝,不僅僅有財物,還有傢俱,這打傢俱可是要時間的。

“小的問過王老爺了,王老爺說,他家小姐的嫁妝是從出生就開始攢的,前幾年就準備妥當了,至於傢俱,王老爺說下定之後,他家就立刻來量屋子,王老爺已經僱下咱沂州府最好的幾家木匠,傢俱兩個月就可以打完晾乾。”林管家顯然是個妥當人,這些問題早就想到,並且打探清楚。

李氏點點頭:“以王家的財力,兩個月趕出嫁妝確實不是問題,不過王家怎麼會這麼急?”

林管家在旁邊提醒道:“王家姑娘過年十八了!”

李氏恍然大悟,說:“是我考慮不足。”

李氏想了想,問林管家:“王家有說這幾日有什麼好日子沒?”

“王老爺說五天後正是好日子。”林管家躬身回道。

李氏大體算了一下時間,覺的可以準備妥當,就點點頭說:“你再去一趟王家,就說五日後,我帶清兒去王家拜訪。”

“是,小的這就去。”林管家趕忙說道,然後退下。

林管家退下後,李氏就趕忙丫鬟把早先準備下定的禮單拿出來,準備檢視一下是否妥當。

林清看著他娘忙活,有些不解的問:“娘,為什麼王家這麼急?”

從媒人上門到成親,一般要一兩年的時間,並且拖的越久越顯得重視,王家就這一個姑娘,怎麼會這麼急匆匆的趕婚禮?

“他家姑娘過年就十八了,怎麼可能不急?”李氏一邊看著禮單又添了幾樣貴重物件進去,越急越要顯示出重視,一邊回到兒子的問話。

“十八怎麼了?”林清奇怪管家和他媽幹嘛一直強調十八,就算姑娘是大點,可明年成親也就十九,十八和十九差別很大嗎?

李氏聽到兒子的話,抬起頭來看著林清,奇怪的問:“清兒,難道你不知道,朝廷有規定:除服喪者,女子十八不嫁者,繳銀一兩,男子二十不娶者,繳銀二兩。”

“呃?知道。”林清愣了一下,這才想起來朝廷好像確實有這個規定。

“雖然王家肯定不會在意這點錢,可一旦真被罰,王家姑娘的名聲肯定受影響,所以王家寧願趕一點,反正咱兩家也是老交情,也不會因為這一點受影響。”李氏解釋道。

“原來是這樣”林清點點頭,說道,不過心裡卻是想的:

原來在古代想做個單身貴族也是不行的!

第七章

五天後,林清四更天就被身邊的丫鬟叫起,然後穿了一身預先準備好吉服,就到正院找李氏。

李氏看到林清進來,忙說:“快先用碗粥墊墊,等下祭祖!”

林清三兩口喝完一碗粥,就整整衣服,帶著李氏準備的十二禮,直奔祠堂。

林清頭一次知道,原來古代提親不是拿著聘禮去提親就行了,而是要先行在家行祭祖儀式,將納采所用之“盒仔餅”或大餅,上香祭告列祖列宗,告訴列祖列宗自己將要上女方提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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