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2 / 4)

小說:一品代嫁 作者:隨便看看

人遠遠盯著,你——無甚經驗,若是被他們看出破綻,只怕對你也會起了不善之心……”

袁家能行養寇之事,還能在背後對他放冷箭,還有什麼做不出來?他們如今是沒把許碧放在眼裡,覺得不過是女流之輩,並不值得他們對付。可若是發現許碧有什麼破綻——沈雲殊倒是不怕袁家知道他們其實生擒了平田等人,畢竟袁沈兩家早晚是要撕破臉的——他怕的是袁家喪心病狂,發現許碧與一般後宅女子有些不同,再對她下手。

許碧瞪了他一會兒,哼一聲扭過了頭。她得承認,論演技,她真的遠不如沈雲殊這個戲精。如果沈雲殊事先告訴了她,她那會能不能破了調地尖叫出來,實未可知……

沈雲殊敏銳地發現許碧變了態度,乾咳一聲,終於還是在床邊坐下了:“腳傷得可重?”

“還好。沒什麼大事。”許碧扭著臉不看他,自己活動了一下腳踝。柳林裡的地面起伏不平,她當時一驚,踩進了一個泥窩裡。也是現在這時候女孩子穿的繡鞋太軟,偏偏又是她被劫持時傷過的那隻腳,於是就扭到了。

沈雲殊伸手去握她的腳:“讓我看看。王御醫說腳踝這樣反覆傷到,怕會落下病根。”

“呵呵——”許碧皮笑肉不笑。這到底是拜誰所賜?

沈雲殊又幹咳了一聲,假裝沒聽見許碧的笑,低頭將她的襪子褪了下去。腳踝已經冷敷過,現在貼了一塊膏藥,散發出苦澀的藥味。許碧生得白,那黑褐色的膏藥貼上去,越發襯得肌膚瑩白,腳背上淡青的血管看得格外清楚。

前朝原是時興纏足的,只是本朝開國皇帝登基之後,宮裡皇后便是一雙大腳,又不與公主們纏足,這風氣便不似從前那般興盛。不過江南一帶本是纏足之風盛行,又總有些歷經數朝的世家“遵古”,彷彿不管什麼,只要是“傳下來的”,就顯得他們十分講究似的,所以這纏足也就一直不曾斷過。便是皇帝后來遷都至金陵,也並未能將南邊這股風氣徹底扭轉過來。

沈雲殊來了江浙之後,也見過江浙這邊有些書香門第的女孩兒纏了足,稱為三寸金蓮,躡著蓮瓣似的繡鞋,在裙下看起來小得一手可握。

要說看起來倒確實顯得精緻,走起路來也如風擺楊柳一般,顯得婀娜多姿。可是她們走不得幾步就是一臉嬌弱走不動的模樣,更不必說登山爬坡了。

幸好許碧是一雙天足。沈雲殊握著許碧的腳,忽然冒出這麼個念頭。

許碧的腳其實也很小,還沒有沈雲殊的手掌長。不過五個小小的腳趾都舒展著,指甲修得圓潤光潔,泛著珍珠般的光澤。不像他曾經有一次無意間見到的歌伎一般,腳趾緊緊並在一起,還向腳心扣著,似乎已經伸展不開了似的。

據說這樣還是好的,乃是從小就纏起的講究人家。有些半路出家的,因腳已生得肥大,竟有將趾骨硬生生折斷的,好折到足底,再穿上那高幫的繡鞋,從外頭看上去就顯得小巧了。

老實說他這馳騁疆場,見慣血腥的人聽了,都覺得後脖梗子發涼。再看那些尖尖的繡鞋,就不由心中惴惴,總要想到鞋子裡裹的那雙足,是不是已經扭曲變了形貌。

許碧腳被他握著,半天也不見動作,也不見他放手,不由得有點莫名其妙地用另一隻腳踢了踢他:“怎麼了?”

沈雲殊抬頭看了看許碧,只見她一臉疑惑,看起來正氣凜然的,就是沒點害羞的意思。

這年頭,女子的雙足乃是比臉還要隱密的所在。白日裡穿著鞋襪自不必說,便是夜間也還有一雙睡鞋裹著,除在自己夫君面前,輕易不得露出來。似這般被人褪了鞋襪握在手中,便是西北邊關那些最大方的女孩兒家,也要有些羞澀的。

沈雲殊想起在宣城外那馬車上,自己才握握許碧的腳,知晴就張牙舞爪往上撲的模樣;再看看許碧臉上單純的疑惑,不禁在心裡暗暗嘆了口氣——還是年紀太小了,才十四的女孩兒家,家裡又不曾好生教導,懂得什麼……

這麼一想,他心裡就不由得一陣憐惜,連忙自己就把剛才那點兒綺思狠狠地壓了下去,握著許碧的腳輕輕活動一下:“疼麼?”別的是不能做了,那稍微多摸一會兒好了,雖說年紀小,到底是他的妻子,這也不算失禮。

“不走路就不疼。”許碧不是特別擔心。年輕人恢復得快,她以後再小心一些,不要反覆傷到,應該是會沒事的。

沈雲殊嘆了口氣,替她拉上襪子:“這幾日就不用去夫人處請安了。”

沈家規矩不算大,許碧又是個剛進門不久的新婦,身上還帶著“福氣”,這些日子沈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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