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1 / 4)

林子墨在梳洗之後,把盆子裡的倒掉,剛把水潑到牆角,看到前面莫名的出現一東西。

“那是什麼東西?”她好奇的上前看去。

顧南城伸手拉住她,“別動,那是我昨晚捉來的獵物,等會兒走的時候,我揹著去集市上換錢,都給你,可好。”

他這是存了討好她的心。

林子墨斜斜的看了他一眼,“不好。”

從回到戈壁村在開始挖河的時候,顧南城就注意到了,村外的戈壁中有獵物。一種很糙的野羚羊,體格瘦小,但身上的肉可謂是寸金寸金的,素來被富貴人家喜歡。

記得上一世,他在宮廷之種嘗過那種味道,據說,是某位美食家研究出來的,非常的好吃。

但現在,他只能用羚羊來換錢。

簡單的吃過早飯,顧南城拉著林子墨就要走。

顧李氏咕嚕兩下,把碗中的米粒湯水喝完,急聲喊道,“南城別慌,娘給你拿錢去。”

原來,顧李氏把從林子墨那裡得來的簪子,換成了錢。

“這個錢你拿著,買幾本書,再買點筆墨紙硯,你出去那麼久,屋裡那些東西應該不好用了,咱們家就指望著你當官發財呢。”

“娘,這個錢……。”他怎麼能收下。

前面是娘給的錢,後面是媳婦的簪子,這錢燙手,他不願意接。

顧李氏見他猶豫,伸手快速的把錢放到他胸口,“拿著吧,去買書回來。”

顧李氏轉了身子,牽著夏天的手進屋。

顧南鑫在院子裡站著,一雙和顧南城一樣好看的眼眸,閃著不情願,什麼東西都給大哥了,他們以後可吃啥,他不是不喜歡大哥,可家裡本就那麼窮了,還死磕著讓大哥讀書,真真覺著不舒服。

顧南城站了一會兒,把錢往裡面塞了塞,算了,先去集市再說,看著買點東西,但說什麼都不會買書本,他絕對不會再走官途。

和顧南城相比,林子墨有點小雀躍,眼神靈動,波光微閃,一副很迫切的樣子。

“你很想去集市?這麼些年不曾去過?”

“不曾。”但凡顧李氏帶她出去過一次,她早就逃走了,還在這裡受窩囊氣。

“那今兒,我就帶你出去看看,集市非常熱鬧,周圍有小攤、酒樓,各種好吃、好喝、好玩的……。”

“嗯,我正想出去看看。”

越聽顧南城說集市好,林子墨就越激動,看來她逃跑的機會很大,人多眼雜,很容易就走散,這次她先去探探路,下次帶著夏天一起,遠走高飛。

但在這之前,她必須不顧一切的掙點錢來。

兩人說著走著,大概過了一個時辰之後,才走到集市,戈壁村離集市有點遠,村中不設集市,成型的集市一般都在鎮上。

而戈壁村開外的青光鎮,素來以人多而聞名。

所謂戈壁,就是臨近沙漠,雖然說他們離沙漠不是很近,但地勢不佳,環境惡劣,位置偏僻,繼續往前走,就是其他國家。

好在現在天下太平,無戰事,各國之間相處安然無恙,生意上往來也多,之前林子墨也曾見過,很多小商小販兜著貨物從家門口經過,因為手中沒錢,加上性子冷淡,她根本不靠近。

因著,青光鎮是國與國之前必經之地,鎮子上的人家過的倒也舒坦,做生意的沒有不賺。話說士農工商,在這個時代沒那麼嚴重,但當官還是重要之選。

兩人一直往前走,顧南城扛著肩膀上的羚羊,目的明確的找了家餐館,直接跨步走進。

“客官您是吃飯還是喝茶?”

“不吃飯也不喝茶,找你們管事的,看看這頭羚羊值多少錢?”

面對小廝,顧南城渾身氣勢不由而起,在戈壁村面對家人的時候,他本能的收斂起官派作風,但現在是在酒樓裡,他不可能低人一等。

那小廝見來人厲害,面上堆笑,“您先稍等,我進去問問。”

☆、025 春宮圖應該很值錢

林子墨見那小廝離開,悄聲問他,“你剛才怎麼那麼兇?做生意也不必如此。”

“我可沒兇,這叫氣勢,不能被人欺負了。”顧南城故作輕鬆一笑,伸手抓了下林子墨的手,又快速放開。

他這是怎麼了?大庭廣眾之下,竟然去拉女人的手,有點失控了。

店小二很快便走出來,“我們家掌櫃說了,這個只能一百文,多的不給。”

“這麼少……。”

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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