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部分(3 / 4)

小說:七十年代小富婆 作者:瞎說唄

在家裡偷偷感嘆:“這要是隻有一個收音機就好了,咱們王家就是大河村的獨一份兒!”

這話王父不贊同:“你想啥嘞?要是隻給咱們家不給李家,那李婆子不得被全村戳脊梁骨,有好的你就收了昧著樂吧,還關心別人家。”

王母不高興了:“那咋能一樣,咱們家翠花比他們家香娃子漂亮又聰明,咋就不能獨一份兒了。”

夫妻倆談不攏,憤憤的背對著背睡去,而王父睡覺之前還戀戀不捨的摸著自己枕頭邊上的收音機,就好像摸著小情人一樣。

李家知道女兒晌午就要回縣城,硬是留著她吃飯:“聽娘說,你那外甥女兒肯定要在村長家吃,你回去也沒事幹,跟媽這吃了飯,回去收拾行李剛好走!”

李家這回沒宰雞,而是李香她大哥專門去河裡撈了魚。

李家大哥是撈魚的好手,今天的運氣也特別好,撈了一條三斤重的大草魚回來。

李母用豆腐仔細的燉了,放足了香油蔥花,噴香撲鼻!

吃飯的時候,李母一直把魚背上最好的肉往她碗裡夾。

李香在孃家少有獲得這種待遇,高興的一直咧著嘴:“娘,還是你燉魚最好吃。”

以前這魚背上的肉都是她哥哥們和老爹包場,她哪吃過幾次?

☆、第一百八十五章把雞賣給誰?

不僅如此,臨走之前,李母和大兒媳還給李香裝了大包小包的特產,生怕她回城不夠吃。

李家大哥被媳婦兒踢了一腳,撓著頭走上去:“小妹……你去省城裡要是看見有哥能做的事兒,也給哥安排一個吧。”

李香張大嘴,有些難色:“大哥,我……”

她倒是想安排,但她天天在家裡做主婦,接觸的人少,丈夫做的還是服裝生意,要的都是機靈人。

她這個大哥,踏實肯幹沒得說,但要叫他去做生意……李香雖然沒賣過東西,她去過店裡兩次,知道那些賣服裝的小夥子,一個個嘴皮子都溜得很。

李家大嫂恨鐵不成鋼,索性自己上去給李香賠笑臉:“小妹,你也知道你大哥不太會說話,嫂子就厚著臉皮直接和你說了……今年村裡雖然養雞,但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分得收益,你現在在城裡享福,要是有什麼好活計,千萬別忘了你這個大哥呀。”

都是一家人,小姑子在外頭享福,不拉扯拉扯他這個大哥哪像話。

李香六神無主,絞盡腦汁也沒想出來自己大哥去城裡能幹什麼。

總不能叫大哥去搬貨吧,那夥計累的很,給的工錢還少。

她這邊支支吾吾說不出話來,那邊李母也看出了端倪。

她是做孃的,自然盼著自己家的孩子都好。但她也清楚,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哪能天天讓人家胳膊肘往外拐,替孃家人謀出路?

婆家都送了收音機來,這是給他們家做了大面子,他們不能得寸進尺的麻煩人家。

李母給大兒媳和兒子使了個眼色,讓他們倆都出去。

大兒媳婦心有不甘,但也沒辦法,只好跟丈夫一起一步三回頭的走開。

工作機會在人家省城裡的人手裡握著,她總不能逼著人家拿出來。

李母拉著李香的手:“我清楚你哥哥的性子,他最不喜歡麻煩別人,這人啊,若是自己有出息,在哪都能一樣,這回的事兒肯定是你大嫂私作主意攛掇他過來的,你不必太放在心上。”

李香還有個二哥,去軍區當兵了,當初她這個大哥就是為了能近距離照顧父母,才沒有一起去當兵。

大哥已經放棄了一次機會,家裡的擔子自她出嫁之後,就全壓在了大哥一個人身上,看見大哥過的不如自己好,李香心裡也難受。

她勉強是笑了笑,嘴裡雖然答應了母親,但心裡還是藏著了這事兒。

……

陳曦在村大隊辦公室和白富貴商量下一步事宜,同座的還有村大隊長,大隊書記,和幾位村裡有頭有臉的村民。

雞已經養了一兩個月了,估計6月份就可以出欄。要是不出問題的話,到時候就會有兩千只雞第一批走貨。

兩千只雞,光靠陳毅的生鮮超市是肯定消耗不完的,陳曦需要去找新的買家。

“我的意見是找國營飯店,私人飯店和工人食堂談,他們的消耗量最大。”陳曦在紙上給他們畫圖:“最近的肯定是咱們封川縣的國營飯店,我認識裡面的大廚,這個我直接就可以問。剩下的三個廠子,對咱們都不熟悉,估計要多跑幾趟,除了我,我希望村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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