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1 / 4)

那叫什麼任務,簡直就是驚悚好吧!

“那個,我能不能不做了?”天天和這些東西打交道,程小花很擔心自己早晚被嚇出精神病。

景殊淡淡地說了句:“不能。”

程小花欲哭無淚:“不帶這樣玩的!我要是知道你們都不是人,我才不會千里迢迢跑到這兒來!”

景殊說:“怎麼後悔了?可惜,世間沒有後悔藥。你的資訊已經被地府司採集到,現在屬於是實習人員,實習期為一個月。”

開啟地府之家的APP在個人資料裡,果然看到職務一欄寫著:實習店員。

“那,如果實習不合格呢?”程小花還存著一絲僥倖。

景殊斜了她一眼,剎那間,她只覺周身如置冰窖,不寒而慄。

“萬鬼噬身的滋味,我勸你還是不要輕易嘗試。”

程小花抖了抖,心中暗罵:這簡直就是霸王條款!

儘管心有所恐,可已經上了賊船也就只能認命了。

程小花自小父母早逝,寄養在舅舅家中,舅舅性子冷漠萬事不上心,舅媽為人刻薄,表姐、姐弟都是自私的性子。在這樣的環境下,程小花的獨立性很強,適應能力也不錯。

算了,地府司就地府司吧,就當是普通的公司也一樣,反正有工資領就行。

回到宿舍,她倒到床上就呼呼大睡了,也沒有因先前的事影響到睡眠。

一覺睡到中午12點左右,起來洗了個澡換了個身衣服,又把樓上樓下的衛生給搞了一遍,肚子這時已經很餓了。

翻開冰箱,除了餛飩還是餛飩。她是好養活的人,只要能填飽肚子就行,並不挑食,何況這些餛飩的味道還不錯。

鍋裡的熱水咕嚕嚕地翻滾著,她正往鍋裡下餛飩時,見景殊從樓上走來就順口問了一句:“店長,吃餛飩嗎?”

“不吃,你多吃點。”

程小花正想,店長看著挺高冷的,人倒是不錯,還讓她多吃點。她在老家的時候,只要盛第二碗飯,舅媽的臉就要掛下來。要不是每次都不敢吃太飽,自己的個子估計也不會只有155,和景殊這個180的高個站在一起,實在太有壓力了。

心裡剛剛滑過一絲感動,景殊不冷不淡地補了一句:“反正都要扔,吃不完也浪費。”

程小花:“……”

程小花吃了大碗餛飩,肚子裡是又暖又飽,十分舒適。

她收拾下桌子,洗乾淨了碗,又跑過去問:“你剛才說冰箱裡的餛飩要丟?既然吃不完,為什麼要包這麼多呢?”

景珠一邊刷著手機,一邊道:“地府司的人配送的,前幾天人員不齊,店沒開就攢了這麼多。”

他用的手機是最新款的iPhoneX,螢幕又大又清晰。再看看自己這臺螢幕上幾道閃電形裂紋的老款手機,簡直就是一個天一個地。

程小花費力地把目光從他的手機上挪走,小聲地問:“餛飩還沒用完又要配送,真是太浪費了。”

景殊不屑地道:“浪費什麼?反正煉獄裡那些罪業未清的鬼魂們,無聊了上百年,現在能包點餛飩他們開心著呢。”

“你是說……”程小花一想到剛剛自己吃下的餛飩是出自鬼爪之下,胃裡頓時就翻騰了起來,“餛飩是地府裡那些受刑的鬼魂們包的,那餛飩裡的肉會不會是……”

景殊說:“想什麼呢?地府司的公職人員不允許吃人肉。餛飩裡的肉正宗的豬肉。”

程小花輕吁了口氣,幸好幸好!

眼見景殊又開始刷手機,程小花湊過去問他:“這手機買的不便宜吧?聽說要八九千呢。”

她自己的這個手機去年買來時才花了一千一,饒是這樣,還是她省吃儉用存下的錢買的。本來用著也不錯,但是屏摔碎了影響觀感。

景殊:“不知道。你們人間界旁的不行,科技玩意倒是挺有意思的。怎麼你也想買?”

居然連多少錢買的都不記得,難道八九千在他眼裡真就那麼不值一提?看來店長的薪水挺高。

“我買不起,太貴了。我這舊手機還能,等發工資了換個屏就行。”在程小花的消費觀裡,手機只要好用就行,沒必要買太貴。說罷她又順口問了句:“店長,咱是幾號發工資?”

景殊說:“每個月1號。”

程小花暗自高興,現在15號,再過半個月就能領薪水了,真好!她以前打過工的地方都是15號才發工資,等於要壓半個月工資。地府司不愧是萬年名企,就是大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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