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1 / 4)

小說:小仙有喜 作者:蒂帆

韓閒卿是典型的護妹狂魔,平時他軟得跟塊豆腐似的,怎麼罵都不會吭聲,但要是誰觸了韓明珠黴頭,他簡直能和人拼命。葛家小姐看不慣這倆兄妹很久,這一記借力打力,用得雖然不高明,但效果也達到了。

她搖了搖頭,還想挖苦一句什麼,卻覺得有些口渴,說巧不巧,便有一盞茶,被人遞到了她手邊。她以為丫鬟送來的,剛想誇讚兩句,一轉頭,卻生生愣住——

一個聲音清透如泉水,悠然問道:“剛才是誰說喜歡我的?”

姑娘們的臉,立即紅成了一片片晚霞。

☆、第051章 野蠻姑娘【捉蟲】

扈文青十三歲,已經開始抽條長高,淡如青竹的笑容下,總有點弱不禁風的意韻。

十三四歲的姑娘,正是情竇初開的年紀,除開那些眺著十*歲鄰家哥哥的,剩下的誰不多看扈公子幾眼?

扈文青的爹是這觀山院的主人,也是此次鑑寶大會的東家之一,能有如此強大的號召力,顯然不是錢多就能擺得平,聽說這扈文青有個舅舅在朝中做大官,連帶著扈家也名正言順地沾一點鹽鐵生意,雖然扈家沒被扣上皇商這頂帽子,但也跟皇商差不了多少。

扈文青才十幾歲的年紀,來說媒的就將扈家的門檻給踩塌了。

扈公子著一襲天青色的長衫,衣片剪裁得體,布料縫線的走向恰到好處地突出了腰和肩的位置,鎖住腰線的卡口稍稍靠上,顯得雙腿修長。襟擺用了與上衣不一樣的料子,染得同樣的顏色,質地卻輕便許多,微風拂過,恰恰掀起一片衣襟,少年便平添了幾分謫仙出塵的風姿。與他相比,韓閒卿就算五官長得再精緻,也還是個四腳著地的蠢孩子。

扈文青不常出門,但是揚州街頭巷尾都兜售著他的畫像,價錢還不便宜。

在座的每一位姑娘,幾乎都認識他,也都喜歡他。

當然,除了韓明珠這樣的眼缺。

韓明珠這點年紀,還不知道什麼叫好看什麼叫不好看,她從來認為值錢的才好看。

所以,她完全沒理會那邊迴廊裡的喧譁,還在認認真真地洗著一支髮釵。

半片蝴蝶的光斑打在她嬌俏的小臉上,又明媚,又詭異。

而與她對面而立的紅衣小姑娘,就有點站不住了。

她人還在這兒,可是心卻飛去了扈文青那。

可是扈文青被那一團鶯鶯燕燕圍著,眼神都飄不過來。

“你……不過去?”

沒理由啊?韓家這臭丫頭整天在院子裡躥出躥去,不就是為了引起扈文青的注意麼,為什麼現在人在眼前,她卻沒動靜了?

這紅衣小姑娘整天和那些手帕之交混在一起,對那些男女爭風之醋之事曉得個通透,加之自家爹爹那被窩子裡的一堆女人成日爭風吃醋,很容易就沾染了這等狹隘的想法。

她以為扈文青是個寶,全天下就該合著將他當個寶。

她以為自己喜歡扈文青,那所有的姑娘就都和她搶扈文青。

可是——韓明珠根本不認得那是誰。

韓明珠只個小破孩,連性別都還沒分離出來,就在前天,她還鬧得要跟哥哥一起洗澡呢。

而且,韓府也沒那麼多奇形怪狀的女人,韓老闆就一妻兩妾,兩個妾室都是喬氏陪嫁過來的,也沒正式抬為姨娘,現在稱呼都是亂的,韓明珠和韓閒卿都管她們叫“姐姐”呢。

抬不成姨娘,又沒生孩子,說好聽些是小妾,說得苛薄些,不也就是兩個一等的大丫鬟。

要說打架,韓明珠駕輕就熟,要說搶男人……還是再等個十幾二十年吧,她沒那悟性。

“我為什麼要過去?過去有錢發呀?”韓明珠從出生起,就一頭扎進了錢眼裡。

“因為,因為文青哥哥來了呀。”那紅衣小姑娘完全忘記自己正在吵架了,她覺得自己好像有點搞錯了,或者韓明珠根本不喜歡扈文青……

不、不對,不對,男女之間有一招叫作欲擒故縱,韓明珠故意不看回廓那邊,那分明就是想標新立異,就是想要與眾不同,一定是這樣!

小姑娘額頭上的汗都流出來了。

韓家這臭丫頭果然厲害,她差點就著了道。

想到這裡,紅衣小姑娘用力擦了擦汗,又狠狠地瞪了韓明珠一眼。

“你不過去,那我也不過去,哼!”

這裡有那麼一大盆金子在發光,就不信文青哥哥看不見。

紅衣小姑娘決定死守重要關口,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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