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1 / 4)

小說:天靈靈地靈靈 作者:知恩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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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秋隨手指了一個問道,王豔紅一邊拿出來,一邊說道:“這個得看氣質的,若是你媽媽喜歡文雅點兒的,這個就正好,我一米六多,不算矮。其實這個看高低沒什麼大意義,不如看胖瘦,你媽媽胖嗎?”

夏知秋抿唇笑,已經有了五成把握了。現下,該叫何家明來親眼見見了。

第44章

夏知秋說是要問問媽媽的意見,就先給夏花打了電話:“媽媽來的時候記得帶上何叔叔,何叔叔不是也打算給何阿姨買鐲子嗎?咱們買的多了說不定有折扣,快些啊。”

那邊夏花聞弦知意,不到一個小時,就帶著何家明一起過來了。何家明是鬼魂,外人自是看不見的,夏花一邊打量王豔紅,一邊笑道:“你何叔叔沒空,他們夫妻的事情,他們自己解決就行了,咱們別瞎摻和,你看中的是這個?”

夏知秋點點頭,示意夏花伸手,拿著桌子往她手腕上比劃了一下:“我看還挺合適的,要不然就這個吧?”

飄在半空中的何家明已經開始亂飛了:“是她,就是她,雖然和以前有點兒不一樣了,但基本的相貌還是有的,就是她,你們現在就問她要一點血。”

“說起來,我看你有些眼熟。”夏花不搭理他,只笑吟吟的看王豔紅:“你以前是不是在B市生活過?”

王豔紅愣了一下,搖頭笑道:“沒有,我原先是下鄉知青,後來考上了大學,就直接來了這邊生活,並沒有去過B市。”

夏花有些詫異,和夏知秋對視了一眼,但隨即想到王豔紅和何家明也算是離婚了的,這年頭,離過婚的女人名聲上是不怎麼好聽的,哪怕過錯方是男人,被議論被貶低的,也還是女人。

也不是就這會兒世道不公了,哪怕再過十年二十年,有些地方,還是改不了這個想法。甚至,有更嚴重的案件發生的時候,比如,強姦,有些人渣還要說,誰讓你們女孩子穿那麼少出門的,這不就是想勾引人嗎?

賤種時時有,哪個年代都這樣。

所以,王豔紅既然是已經離開了B市,不承認自己有過一段婚姻也是正常的。

“那大約是我看錯了。”夏花笑著說道,同為女人,尤其是她自己一個人將閨女撫養大的女人,夏花是很理解王豔紅的心思的,笑著說道:“其實不瞞大妹子說,我們是從B市過來探親的,可是,這今年H市發展的太快了,我們孃兒倆找了幾天都沒找到正確的地址,現下還在賓館住著呢,看見個眼熟的就想問兩句,您別介意啊。”

王豔紅笑著搖頭:“不介意,這鐲子你們還要嗎?”

“要,當然要,你給我們裝起來吧,多少錢來著?”夏知秋笑著問道,王豔紅那神色已經略有些起疑了,她和夏花要是不想被人當騙子或者小偷什麼的抓起來,就得另外想辦法了。

“總共兩千八,請這邊付賬。”王豔紅笑著說道,夏知秋帶著有現金,她本來就是想以防萬一的,沒想到正好能用上。大約是看夏知秋真的買了鐲子,王豔紅臉上隱隱帶著的幾分戒備也就略微舒緩了些,給夏知秋開了收款的條子,又說道:“在我們這兒買的首飾,有一次免費維修的機會,就是斷掉了或者上面的鑽石掉了,我們都給維修。日後呢,還會負責終生保養,鐲子發黑了可以過來找我們。”

夏花笑眯眯的點頭,先拿了鐲子和夏知秋一起離開,準備另外想辦法。

人家明顯是不打算承認何家明這一樁婚事,那就不能直接擺出來問了。而寶寶丟失的事情,何家明是曾經和王豔紅說過的,但王豔紅是大學生,那個年代出來的大學生相信鬼神的真沒幾個,要是夏花她們說明了目的,說不定王豔紅當場就會報警了。

所以最好是不驚動她,悄無聲息的取點兒血液。

“這個簡單,等會兒咱們就在門口等著,看她出來了,就撞一下,知秋身手利落,身上不管隨便帶個什麼尖利的東西,當不小心割破了她掌心什麼的,就能成了。”

大冬天裹的嚴實,總不好在一個女人臉上動手段。脖子和手腕也太危險,出了個萬一,她們孃兒倆肯定是要去大牢裡蹲著了,所以,只有手背或者手心能動手腳了。

但這個計劃說起來簡單,實際上是很有難度的,人要是摔倒了,第一反應肯定是手掌按在地上的,夏知秋哪兒能那麼快就往下面塞個尖利的東西?

還不如等到半夜來個偷襲呢,尾隨王豔紅回家,踩點,然後到時間了,就偷偷摸摸溜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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