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兄弟,包括馮伯,武藝不說嫻熟,倒也都過得去,等閒一二毛賊也傷不了馮家人。如果人數眾多,自然逃跑為上,家中藏有寶馬,也有弓箭,到時他一人斷後,讓父母親人先走並不難。
他並不過分清高,也不是目下無塵之輩,父親和馮伯從小教導他,他也熟知其他家裡出現的種種惡行,無不是從放縱自身,溺愛不知節制引起的,所以只要懂得剋制節省,規矩嚴明,就能保家中長盛不衰。
至於百姓,他們生活困苦,每日只為活口之食奔忙。他印象中的百姓,從睜開眼就在工作,從生到死,縱使碌碌亦無為。他們的人生不會對社會有什麼益處,他們也創造不了太多的價值。如果他們知道敬畏,勤勞馴順,那就可以了。如果他們不知敬畏,則需要嚴刑峻法來進行約束,不過百姓們大多都是知道敬畏的,那種山野流民是非常非常少見的。
然後,他就見到了真正的百姓。不是停留在印象中的,而是活生生的!那麼多!那麼多!
而且,他覺得百姓們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吵架和打架,因為報到他這裡來的事有八成都是吵架,吵到最後打架,或者沒有打起來就互相揪著跑來找他們這些蒼蠅官評理。
為什麼要評理呢?他們需要幹這個嗎?他以為他只需要賞功罰過。
負責教導他的是跟他負責同樣區域的人。他說:“因為其實大多數人是不明是非的,他們都認為自己有理,所以才會跟別人打起來啊,我們就需要替他們分辨誰有理,誰沒理,誰該罰,誰該賞。”
這麼說也很有道理,但……吵架的理由總是“這人在街上看了某一眼,必是瞧不起某!”
“他在我家門口不走!”
“他拿了我家的桶!”
……
這、這都是什麼事啊!需要為此跑來見官嗎?
他問別人:“拿這種瑣事來見官,難道可以嗎?”
其他人都發笑,“當然啊,我們為什麼叫蒼蠅官啊?因為我們乾的就是這種事啊。”
馮班只去了幾天就心力交瘁。他不覺得自己讀了這麼多年書是為了來幹這個,在他想辭官之前,去對教了他許多的那個人道謝。
那人擺手:“不必,像你一樣幹兩天就走的有很多。我都習慣了。”馮班猶豫,他記得此人寫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