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部分(1 / 4)

小說:三人行必有我屍 作者:莫莫言

“哎,大丈夫何患無妻,改日我去勸勸陳小哥兒,他既然離開了家裡出來闖蕩,就要放下過去,趁著如今手頭有錢,就該趕緊置辦一塊地,蓋個房子請幾個長工,日子可不就安定下來了麼,若是再娶個勤快的媳婦,過不了幾年連娃兒都有了,這才是正經過日子的樣子。”李大叔道。

像李大叔這樣勤勤懇懇過日子的人,最看不得人遊手好閒,覺得世上最安心的事,莫過於自己有田有屋,他這樣替陳挽風打算,雖然有些多管閒事之嫌,卻也是一番好意。

這一天陳挽風睡飽了午覺,收了躺椅打算回屋子,一轉身看到李大叔的大女兒荷姐兒蹲在院門口不知幹什麼,他悄悄放下椅子過去一看,原來她正蹲在地上用樹枝寫她自己的名字。

“李——荷——祖?”陳挽風唸了出來,把荷姐兒嚇了一跳。

荷姐兒今年剛剛十五歲,性子很怕羞,之前每次見了陳挽風就躲開,這回碰了個正著,難得沒有逃走,而漲紅著臉用蚊子般細的聲音小聲問:“你……你會寫字?”

“嗯啊。”陳挽風道:“這是你的名字嗎?”

荷姐兒臉更紅了,一會兒點頭,一會兒搖頭,很窘迫的道:“不是,我寫錯了,應該是李荷姐……”

陳挽風看了看地上的字,這才恍然大悟,原來荷姐兒不認識字,正在學寫自己的名字。

在這種鄉野地方,若是父母開明,膝下又有兒子,可能還會送兒子去進幾年學,可若是生的閨女,根本不可能送去讀書認字,李大叔雖然人好,也送了小兒子去讀書,卻還沒奢侈到連女兒也送去讀書的地步,故而荷姐兒到現在連名字也不會寫。

莊子上許多人也是如此,每年收糧食的時候只要在管事的簿子上按個手印就行了,所以在這裡不會寫字真不算什麼。

荷姐兒央弟弟教她寫自己的名字,正偷偷的私下練習,結果叫陳挽風撞見了,還指出她寫錯了,她心裡又急又羞,忙丟了樹枝兒要走。

陳挽風蹲下來撿起樹枝,道:“你別慌,這個字兒該這麼寫。”說著就在地上認真寫起來了。

荷姐兒正準備要逃走,突然聽見他這麼說,然後又回頭看他真的在地上寫字,不由就停下來了。

陳挽風抬起頭,指著地上他寫好的“姐”字望著她一笑,道:“你看,這樣就對了。”

不得不說,陳挽風的樣貌還是生的不錯的,身材欣長,五官俊秀,至少在這種時候,這毫無防備的一笑,看的荷姐兒臉更燙了,恨不能拔腿就跑,可偏偏移不動步子。

陳挽風笑著笑著,突然又怔住了,倒不是因為荷姐,而是因為透過荷姐,他想起自己曾經就是這麼教虞娘寫字。

他們用泥地當紙,枯枝當筆,他握著虞娘冰涼的手,一筆一畫的教她寫字。

昔日種種,與眼前一切,好像兩個不同的世界

陳挽風的心又疼了起來,他的笑容頓時丟失了,怔怔然的丟開樹枝站了起來,喃喃道:“我先進去了,我有點不舒服。”

他說完落荒而逃,留下不明所以的荷姐一人。

陳挽風現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忘記過去的一切重新開始,他厭煩了那些殭屍亡靈以及過於驚心動魄的日子,這就是為什麼他決定放棄學習道術的原因。

如果他不曾學習那本古怪的茅山道法,就不會遇到虞娘和那些事,可能他現在就只是個普通人,不會太快樂,也不會太難過,那樣也沒什麼不好。

陳挽風又躲起來舔傷了,傍晚時分,李大嬸做好了晚飯卻還不見李大叔回家,正奇怪著,她家的院門就被人推開了,六七個人抬著她的丈夫回來了,李莊的管家也在其中,此人大約三十歲多歲,蓄著山羊鬍,衣裳穿著考究,人稱東爺。

東爺一進門就喊:“李家媳婦你來看看吧,你家男人發病了,你看看怎麼辦才好!”

李大叔還很年輕力壯,是家裡的主心骨,一聽丈夫出事了,李大嬸立馬撲了過去,只見她男人牙關緊咬,面色煞青,躺在地上昏迷不醒,不論她怎麼推他喊他就是醒不過來,李大嬸慌了,頓時哭了起來,說她男人一貫身體好,怎麼說病就病了?她身邊的兒女也慌得不行,也跟著哭了起來,不知如何是好。

東爺道:“這事事發突然,你且彆著急,我派人去鎮上請大夫去了,你們先將人抬到屋子裡躺著吧。”

他說完,又指揮人將李大叔抬進屋子。

陳挽風站在人後看到了這一幕,眉頭緊鎖,臉色也十分不好,他看到外面圍了許多人,就湊過去問了問當時的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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