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就喜歡的男生,只是喜歡這個人,並沒有其它任何的條件附加。
但是好像不行,因為有些事只有一個人認真,一個人小心冀冀真心以待是沒用的,如果對方不喜歡,一切都枉然,所以這次該結束了嗎?
緣分真的盡了嗎?
這個問題餘眉想了一晚,她很仔細的回想兩個人從一開始到現在的點點滴滴經過,自己對他有十分,他對自己卻只有四,不四分也多了,三分。
她的喜歡很卑微,以前就知道,那時候連一分都沒有,現在有三分感覺上已經很好了,天天能看到,能和他說話,一起回家,她真的很滿足,她想繼續下去,也許三分會變成五分,六分,七分……
但可惜沒有這個機會了。
他那麼清楚的說再見了,再見,讓她搬走,再也不見。
還是不行,無論有多努力,之前的誤會可能也有,電話也打的不及時,可是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他覺得膩,什麼是膩,第一感覺就是黏糊糊,讓人反感,厭惡。
自己真的有那麼糟糕嗎,確實兩人是在非常糟糕的情況下,一而再的相遇,有幾次餘眉想放棄,可是不甘心,一切明明都變好了,為什麼不可能,她也許應該再繼續一下,厚著臉皮再前進一些。
喜歡一個人不是應該主動嗎?原地不動不是又跟以前一樣,她經常這樣的想,這樣給自己鼓勁,但她從來不是一個無堅不摧勇往直前的人。
她想要厚起臉皮,她給自己做心理建設,明天吧,明天再爭取一下,昨天只是太突然了,沒有解釋出來,明天去找他再解釋一次。
怎麼能因為他說一句膩了就真的搬走,他又不是上帝,她應該是越挫越勇,越是讓她走,她便越不走,厚著臉皮跟他耗,直到把他耗到手為止。
可是,實際上,她卻是落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