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1 / 4)

小說:穿來的老婆 作者:淘氣

“是你啊,我問你。你是因為我現在的長相才與我那個的吧?”明知到答案,卻非要問這種問題。典型的戀愛中的女人,智商超低。

“因為是你,瞳月!”跳過長相的話題,這個話題很敏感滴。

“我要娶你!”林翊語出驚人。

“不行。你家已經有人了,我不做二奶。”她也是有原則的。

“那我把她休了。況且我根本沒碰過她。”

“啥?你沒碰過她?我沒聽錯吧?那我更不能嫁了。她那種是標準的深閨怨婦,我嫁過來是送死。不被毒死就被推下湖,要不就被打死,還有更慘的,乘你不在把我關起來,砍掉手啊腳啊,裝在罈子裡。很恐怖的!我才不要去當她的炮灰。”

“她不敢。”

“對了,玉佩怎麼會在你這裡,我記得玉佩被我弄丟了一直沒找到啊。”換個話題總行吧,別老讓我當小的,做二奶,說出去多難聽?雖說我才是真正的正的。

“你說的深閨怨婦手裡。我從她那裡拿過來的。”

“怎麼會在她手裡?奇怪,我從沒遇到過她。”

“還說,我娶她還不是因為你!”

“怪我!!”食指指著自己尖聲說道。

“是啊,就因為你把玉佩弄丟了。她撿到之後直接上宮裡找母后,說服母后,根本沒問我意見就讓皇兄下旨賜婚了。這個女人挺有計謀的,知道問我意見一定會被拒絕。”

“哦,還有這麼一說。好吧,我嫁了。”

“啊?”剛才某女才說不嫁,不要和深閨怨婦一起,現在又說嫁?搞的林翊一頭霧水,但她能答應嫁就好。

“我有條件的啊。”

“你說。”不知她的條件會不會苛刻呢?

“第一,我要新建一棟屬於自己的別墅。建築的風格由我來定;第二,我要以正妃之禮嫁進門;第三,我的別墅不能讓任何人進來,除了我同意的人。先就這麼多吧。啊,還有。你不能限制我的人生自由,我想去哪裡就去哪裡。我還要瞳玉搬來跟我一起住。”

“好,我同意。只是。。什麼是別墅?”

“和你說了也不懂,說白了,就是自己的一棟小院。”

“哦,你的姒苑還在呢,幹嘛要新建?”

“你是豬?姒苑是給瞳月住的。世人都知道瞳月死了,你讓我住進去?想讓我被怨婦弄死?”

“額,小月,說話能不能溫柔點?”

“溫柔?要溫柔,你找怨婦去!”這次林翊選擇閉嘴。

“你先去皇帝那裡請旨吧,我睡會。任何人都不能打擾我。算了算了,不要什麼婚禮了。直接叫皇帝給我一張結婚證就行了。就算我嫁給你了。517Ζ”不耐煩的說。太麻煩了,還拜這個拜那個的。最主要的是聽說小的進門要給大的磕頭斟茶。憑什麼呀?她才是真正的大的呢。

“不行,我一定要給你個婚禮。”

“你煩不煩啊,再說婚禮的事,我不嫁了!我都不要求了,還那麼得瑟。”罵罵咧咧的翻身朝裡繼續夢周公。

輕輕嘆口氣,他算是遇上剋星了。不要婚禮就不要吧。但是,結婚證上要寫名字啊,那名字寫什麼?

將某女搖醒,某女一下做起來,“煩不煩啊,不嫁了,不嫁了!”

“小月,你說要結婚證,但上面要寫名字,你不和我說個名字,難道讓我寫瞳月?”

“哦,那就叫影魅吧。”倒頭繼續睡。

於是,林翊穿戴好之後。出房門,吩咐祁晉幾句直奔宮裡。

林淇聽到林翊的話,不相信的掏了掏耳朵,他沒聽錯吧?林翊居然親自請旨賜婚!而且不要婚禮,只要一張結婚證!

他立刻應允了林翊的要求,但是休掉正妃一事被他拒絕了。皇室休妃子是大事,不是他和林翊能說了算的。

手裡拿著皇兄下的聖旨和結婚證,他就這樣和瞳月成親了?感覺一點不現實。

回到書房時,瞳月已經起來了。他把結婚證拿給瞳月。瞳月之看了一眼就丟在一旁,側妃!聽說王爺的側妃可以有4個呢。

“小月,怎麼不高興?”

“我不叫瞳月,現在叫影魅。謝謝,以後注意你的言行,別讓人知道我就是瞳月,明白?”

“嗯,好。”

“我先搬去和瞳玉住哈,等你將我的別墅建好了再來。你的秘密送我出去,不能被看見。”

這還用她說?如果真的讓洛妃知道,估計瞳月的小命也快玩完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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