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心。雖然這些不能明說,但程想想還是覺得自己應該是受害者,而不是犯了什麼大錯。
女聽證官接過旁邊書記員遞過來的資料,翻了翻,道:“據舉報人所言,曾好幾次看見你和你的客戶,一位有六百年修為的殭屍小江來往過密,後來還發生了不正當的關係。如果不是有特殊關係,請問為什麼你手下客戶好幾位,但是獨獨對那位小江特別照顧,不但收留他住在婚介所,還管他飯吃?”
什麼?小江?她和小江什麼時候扯上那種關係了?
程想想愣了一下,忽然反應過來。對了,那天晚上的兩份雞排飯,本來應該是自己和小江一人一份的。後來因為廣平來了,吃了小江的那一份飯,然後才發生了後面的事。
也就是說,對方要陷害的物件應該是她和小江,而廣平是意外受牽連的?所以,對方一直以為她是和小江發生了關係,而不知道還有廣平的存在?
理清了事情的經過,以及想通了對方的目的後,程想想大約也猜到害她的是誰了。
真是太惡毒了!害自己不夠,還把小江也給搭進來。
雖然很氣憤,可是這種時候,程想想很清楚,自己應該要冷靜再冷靜,不能讓那個混蛋的計謀得逞!
定了定心神,程想想開口否認道:
“那不是事實。我一開始並沒有想收留小江。只是因為他沒有地方去,來了婚介所後為後面相親方便,就不願意走了。我只是一個凡人,沒有法力,根本沒有能力強行把小江趕走。至於管他飯吃嘛,開始我是真不想管飯的。可是你們想象一下,我每次一吃飯,就有一個白臉殭屍站在我旁邊流口水,我能怎麼辦?”
第27章 自辯
頓了頓,程想想又繼續道:“如果你們覺得這算是特殊照顧; 那就算吧。但是絕對沒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首先; 小江到了婚介所之後; 活動範圍都是在一樓,從來沒有去過我二樓的臥房。其次,他來了之後; 我也先後幫他安排過好幾次相親。相關記錄在系統裡都能查到,他的相親物件也能為我作證。如果我們之前有曖昧關係; 請問我何必多此一舉?”
聽證席上的三位湊在一起,低聲交談了幾句後; 女聽證官再度開口:“或許你那麼做,只是想掩人耳目。這並不能說明你是無罪的。”
程想想道:“可你們又有什麼證據證明我是有罪的呢?難道就憑我對客戶比較關心,管了客戶幾頓飯?”
女聽證官道:“我們自然有證據。”
她說罷手掌伸出,掌心以上十公分處便出現了一張投影照片。照片的場景是444號婚介所,二樓的窗臺。
這個位置; 程想想認得,正是她臥室的窗子。拍照的時間是晚上,窗子裡還透著橘色的暖光。雖然窗簾是拉著的; 但因為簾子比較薄; 能隱約看到兩個抱在一起的人影; 姿勢極為曖昧。
程想想一眼就認出; 那兩個人影應該就是她和廣平; 當時藥效發作; 意亂情迷時的模樣。
不過影子有些糊; 看不清具體的模樣,估計也是因為這樣還以為是小江。
“就只有這張照片嗎?那也不能證明,我們就有不正當關係。”這種時候,程想想只能繼續嘴硬。
“還有人證。有證人親眼看到,當天晚上殭屍小江沒有像以往一樣在婚介所的大廳,而是上了樓。再配合這張照片,就那人證物證具全。”
“既然有人證,請讓人證出席。”雖然心裡已經猜到陷害她的是誰,但是程想想還是想親眼看看。如果能見到那個人,她必然要把雞排飯的事也抖出來。也許證據已經沒有了,但是能引起聽證官的注意,去查一查也好,至少還有點希望。
哪知道那位女聽證官卻是一口否決了:“證人已經申請了匿名保護,可以不必出面。”
保護?呵呵!自己都要蒙冤下獄了,地府司這邊居然還要保護做偽證的證人。難不成,自己區區一介凡人,還能揍他不成?
“被告還有什麼證據能證明自己清白?如果沒有,本官便要宣判了。”
很明顯,聽證官並不相信她。而她除了自辯的幾句話之外,並沒有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什麼。一但宣判,結果可想而知。
程想想急了,大叫道:“我冤枉,我真是冤枉的!”
“咣咣咣!”女聽證官的法錘重重地連敲三下,大聲宣佈:“被告申冤無效,本官宣佈原444號婚介所望江分店紅娘程想想違反……”
就在這時聽證室的大門忽然被推開,聽證官的宣判聲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