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1 / 4)

凌斌與佐梟的身高差不多,此時他伸出頭,下巴搭在佐梟的肩膀上,笑呵呵的說道:“告訴你吧。以前你是個失職的父親,不但可恨還讓人無法忍受。但是現在的你很不錯,讓我,開始有點喜歡了。”

“是嗎!以前真的很討厭嗎。”佐梟低低的說著,凌斌環抱住佐梟的胳膊,漸漸收緊,頭埋在佐梟的肩膀住,呼吸有些灼熱。

‘你不知道,因為你的關心與愛雖然外表冷硬,但是內裡卻太過溫柔了。即使是換作佐凌,他也一定會看到你的關心。’凌斌在心裡對著佐梟說著。

只是還有一句話,最後卻被凌斌反射性的壓抑在了心裡。

“只是你的那份關心與愛,給的卻不是我!是佐凌,我不過是一個借用了佐凌身體的另外一個人!”

試鏡

上一次與李安琪的見面比較匆忙,本來凌斌以為,李安琪與會與以前一樣,見面好好哄哄佐凌,然後很長時間不見面。

雖然之後的幾天裡他們也確實沒見面,但是李安琪卻會時不時的與凌斌通電話,聊聊她與凌斌的近況。

而凌斌只當李安琪是說笑的關於電影角色的問題,這一回李安琪竟然當成事來辦了。

一個星期後,李安琪給凌斌帶來了一個好訊息。

其實當時李安琪回國洽談關於新電影的拍攝問題,雖然角色不是內定的,但是導演心裡已經有了幾個不錯的人選。也是李安琪來的是時候,當時正打算試鏡但還沒有試鏡,倒是還有一個機會。

不過此時李安琪才說,確實人家並不見得會再見一個剛出道還沒演過戲的新人了。但是李安琪在娛樂圈的地位必竟不同,她這一說,導演哪有不賣她一個人情的道理。

不過即使是李安琪出面的,但是導演也只是給凌斌五分鐘的時間。

還記得當時去試鏡,凌斌還相當重視的特意的打扮了下。

試鏡的地方是在一個劇場裡,當時凌斌早來了半個小時。凌斌之所以這麼莊重,不是為了來晚丟了李安琪的面子,或是怕讓李安琪為難。其實凌斌只是因為這部戲的導演,馮明!

說起這馮明還真不得了。

真正說起來,這馮明的一生都可以當成奮鬥史拍成電影了。

馮明現年五十三歲。

十歲之前,因為父親遭遇交通事故而意外死亡,母親一人帶著他與弟妹三人忙活著生活,對於別人來說普通不過的讀書上學成了他的奢望。

十歲那一年,馮明在一次與母親擺攤的時候,因為被小混混收保護費發生爭執中,他母親為了保護他,胳膊被人刺了一刀。

直到那時候,馮明發誓絕對要努力做出一翻成就,不再讓他母親為了他受傷,也不會再讓人有機會傷害他們。

從那開始,馮明想盡辦法要攢錢。但是他才十歲哪有人敢僱他,真被人發現用童工可是吃不了兜著走的。後來馮明一家家的求,最後因為馮明的誠意,總算有幾家人鬆了口。但他們還是不啊明目張膽的用馮明,用前事先說好,如果有人問起來就說馮明他是用他的人家親戚的孩子,這是因為自己好玩來給自家人幫忙的。

一個月後馮明攢到了第一桶金,雖說並不多,但馮明卻很滿足。因為這個時候,馮明想到攢到錢的第一件事是先去上學,他知道沒有學問,沒人會看的起你。於是馮明在十歲這一年才開始上學,在別的小朋友不友善的嘲笑下。馮明白天上學,晚上去打零工,然後回家唸書。這樣過了四年,因為馮明的努力他竟然越級考上了初中。

但是這個時候馮明母親卻因為平時過於勞累而得了腰脫,再也幹不了重活了。

所以一時間,馮明成了家裡的頂樑柱,他又不得不放棄繼續唸書,為了母親擺地攤為家裡掙錢。

在每天防著混混,躲著警察檢查下,一過就是四年。這四年裡,馮明家並沒有因此過的好,為了弟妹上學,為了越漸消瘦虛弱的母親。馮明認為這樣下去不行。

終於在十八歲的那一年,因為擺地攤,馮明又自己打工攢了一些生活費留給母親和弟妹。他孤身一人,身上只揣了十元錢便來到T市。

其實來到這裡馮明也不知道他要做些什麼,他一開始來這裡,只是想到了大城市他的機會會多一些,錢會攢的更多一些。

後來一次機會他去了一個劇場,從一個打掃衛生開始做起。但是馮明是個很會抓住機會的人,也是個很努力的人。即使在打掃衛生,也因為同在一個劇組,還是會遇到一些演員和導演和工作人員。凡是在這段期間他可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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