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來的那日。端著麻心湯圓來的那日”
聽到此,胭脂陡然明白他的用意。胸潮起伏,牙齒緊緊地咬住嘴唇。感覺不到絲疼痛,反而心底是湧起股股浪花,拍打著心頭的那具頑石。
他終於認他終於承認
的手微微發抖,想快速地寫下自己的名字,卻發現是那麼的無力。
是個下人!
啊!不識字!
再次地認識到自己的卑賤地位,捂在心底的悲哀湧到嗓子眼。
羅澤見激動得厲害,卻遲遲不肯寫下去,心中會意,立刻握住的右手。
“不會寫沒關係,們起寫。”他的食指對著的食指,中指捏著的中指,筆劃,從那空白處開始。
唐字有十筆,胭字有十筆,脂字也是十筆。三十畫的字,讓他們寫來卻是如此的艱辛。
在此之前,他走過多少路?從最開始的以欺為樂,到自己剝白心跡。從後來的輾轉尋找,到現在的公然抗婚。他走過的路,是那麼的起伏,那麼的動盪不寧。
而,又是走過多少路?從最初的失去初戀,到被強行地佔有。從後來的安定生活,到那意想不到的波折勞苦。吃過的苦,流過的淚,皆是因為他。
可到底,他們還是衝破世俗的偏見和逼迫,走到起。
他們在心底默唸著那三十畫,在最後筆圓滿地畫上之後,兩人俱是鬆口氣。
“胭脂”他扶過的臉,穩穩地託在手心裡。的眉心有些皺,還帶著股憂愁。他伸出手,拂去那股憂愁。
胭脂的唇有些冰涼,他感覺到的悸動。他拖住的頭,他要用他的心去溫熱胭脂的唇。
“胭脂胭脂”的心底都是他的聲音,他喚著,有急切的,有溫柔的,有惱怒的。他的情態,他的舉動,漸漸在心裡明朗化。原來不是個簡單的人。其實是個傻子,十足的傻子。很早就已經開始在意他。只是不知道。他像個石雕樣,深深地嵌在的心裡,抹不去,化不掉。縱是經過五年的剝蝕,也沒減少他的分量,反而是更深地,更深地進入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