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管轄下。所謂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整個縣衙就像個小朝廷,雖無六部,卻有相同職能的六房。到了縣衙後,春荼蘼直接到了刑房,說明來意。現在的她,算是名人,小吏自然知道,當下也不怠慢,直接報到縣令處。當然,沒少了好奇的瞄了幾眼。
此縣令姓包,人到中年,面板白皙,是真的白麵包縣令,具體是不是青天看其行事就知道答案否定。青龍寺一案他行事失措,急於結案,想盡快抹平此事,沒想到被手下洩露出實情,如今急得嘴上長滿火泡。
但話說回來,天子腳下,大唐都城的縣令不好當,太精明厲害的,朝中大佬也不會讓其坐上這個位置,像包縣令這樣喜歡和稀泥,著急時只會自己撞牆,又容易拉他頂槓的就最好了。
所以說,人有多大才能,有時候反而是次要的,關鍵是得用。
“不知春六小姐,是想做哪位的狀師?”包縣令問。
春荼蘼暗中翻白眼兒,因為事情明擺著,她是代理本心和望空大師一方啊。難道這案子中還有其他嫌疑犯,或者活著的苦主不成?
但心裡這麼想,嘴上還得客氣點,坦然道,“回稟大人,民女是做兩位被告的狀師。”
“他們請你了?”包縣令相當好奇。聽說,這位春六小姐收費很是不低,那兩個和尚窮得叮噹亂響,僧袍上全是補丁,除了一把子力氣,寺內連老鼠都沒有幾隻,如何請得起這位大唐第一女狀師?難道,他們真是做打家劫舍的買賣?
春荼蘼雖然聰明,而且目光犀利,總能發現隱藏在案件中最不起眼的證據,但此時也看不透包縣令的雙眼發亮是什麼意思,只如實答道,“我還沒見過兩位大師,接下這個案子,是我養父的意思。”
第二更奉上。
自己發現一個bug,上一章說大伯孃管家,實際上應該是二伯孃,筆誤。因為大伯孃是公主,已經和大舅舅因為在真假皇帝案中發現被逼宮,自盡了。對外,當然是稱為病死。
第三更待續
第七十二章見面不如聞名
她是實話實說,可到包縣令耳朵裡就變成:春六小姐跟養父很親近,而她的養父是賢王府的親衛除長。以此推理,春六的意思就是春大山的意思,春大山的意思就是韓世子的意思,韓世子的意思就是賢王的意思,賢王的意思就是皇上的意思。
想到這,白麵包縣令的冷汗就下來了,驚動了天聽,那還了得!他必須的、一定的、以及絕對的要配合春六小姐,不得有誤。
於是春荼蘼要求見被告,要求看初審的文書,要求看方娘子的屍體,都被痛快應下,令她對包縣令大有好感。當然,方娘子的姓氏她沒有透露,現在仍以無名女屍來對待。因為怕這個案子幕後有黑手,她和父親最好都表現得不知情才好。
雖然還沒有上堂,也沒有公開審理,但口供已經有了一份兒,可惜只有兩個被告和當時報案者的。供詞乏善可陳,只薄薄一頁紙,春荼蘼從頭看到尾,也只用了片刻工夫:報案者的口供和韓無畏編造的完全一致,兩個被告是絕不承認殺人。
然後,她就見了兩個當事人,可笑的是,這兩個和尚都不知道自己有了狀師。春荼蘼到大牢去探視的時候,他們安之若素、處之泰然的坐在大牢裡唸經,深刻體現何處不修行的理念。
令春荼蘼感到無奈的是,他們聽說她是狀師,連忙表示感謝,然後謝絕,認為不需要。她解說了半天,他們卻仍然堅信凡事自有因果,不要反抗,只要接受就好。望塵被殺,是前世欠了那個兇手的血債,這一世當還,不應該有怨恨之心。他們被冤枉,也是前世種下的因。他們要逆來順受。若能看透因果,即會超脫俗世。
這些似是而非的佛理,春荼蘼因為沒有宗教信仰,實在想不出反駁的話來。她本想幹脆就做死者的狀師算了,讓這兩個“虎狼囤於階陛,尚談因果”的和尚求仁得仁去。可方娘子身份未明,大唐律不允許為非親非故的人申冤,若這兩個和尚不答應。她就上不得公堂,私下調查又多方受限。
自從在大唐以狀師為業,從來是她讓別人撓頭,現在終於遇到了剋星,有人能讓她撓頭不止了。到後來,逼得她怒了,冷聲道,“我以前總以為,學佛會讓人智慧通達,卻不知也能學得如此迂腐。照你們所說。惡人要作惡,受傷害的人都是前世欠的。這一世就活該。你們談因果,我卻知道善有善報,天道輪迴,佛祖也有金剛之怒。你們不肯配合,讓死者如何瞑目?惡人不受懲罰,以後會變本加厲,傷害更多善良無辜的人。兩位大師倒是看透了因果。豈不知你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