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懂法醫學,但是身為律師,多少懂點皮毛。而這些表面證據,只需要常識就可以。當然了,是在現代見多識廣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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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乖乖查案吧,大人
“就剛才包大人所說,民女不才,隨隨便便就能指出好幾處重大疑點。”她轉身走出停屍房,站在陽光下連吸了幾口氣,對跟在身後的包縣令和仵作說,“首先,是失足還是他殺,那個男人的手印,已經提出了另一種可能。鑑於女子是長髮,溼漉漉披於腦後,仵作沒有發現也情有可原。”她把話又拉回來,先揭穿,再回護,一般都能令對方心存感激,更加合作。
“其次,大人說該女子殺了和尚,推入井中。請問大人,那和尚是什麼體型?”
“很是高大強壯,倒像上土匪。”包縣令喃喃地道。
“對啊,再反觀死者,又是什麼體型?她跌落溪流時是弱質纖纖,打死和尚時就如大力神附體了?而且井口封了那麼大一塊石磨盤,是普通的女子能搬動的嗎?若她有幫兇,人又在哪裡?若說她力大,是個練家子,請問她手臂上可有堅實粗壯的肌肉,或者異常發達的骨骼?”
仵作本能的搖頭。
方娘子身形纖瘦,在以豐滿為美的大唐,這種身材甚至不招男人待見。
“第三,大人有沒有注意死者的穿著?”她問。
包縣令愣住,仵作也是。
“大人憑什麼斷定,此女與枯井兇殺案有關呢?”她誘導性發問。
“只為死者腳上的紅繡鞋相當名貴,而且證實了與井邊遺落的,正好是一雙。”包縣令對這個證據,倒是信心十足。
“所以我才覺得古怪。”春荼蘼神色一緩,“大人是男子,自然不會注意衣飾搭配這些瑣碎的東西,但我是女子,所以一看屍體就覺得大有違和之感。”
“哪裡呢?”包縣令也好奇起來。
“大人,死者穿著這麼美麗的、價值不菲的紅繡鞋,身上怎麼會穿著底層小民才穿的粗麻衣裳呢?”聽到包縣令和仵作倒吸了一口冷氣。春荼蘼停頓片刻,接著說,“如果她要掩飾身份的話,為什麼不連那種惹眼的鞋子也換掉?”
“那是不是她忘記換掉鞋子?”包縣令不死心。
“要故意隱瞞別人的人,怎麼會如此馬虎。”春荼蘼搖頭,“而如果她生活貧苦,根本就不會擁有這樣的繡鞋。”
“難道是別人送她的?”仵作也找出各種理由,試圖反駁。
可春荼蘼還是搖頭。“如果是別人送的,她不會捨得穿,更可能是拿去賣掉,換取錢糧以供家用。只有對錢財不在意的人,才會隨便穿著這樣的鞋子走山路,此乃人之常情。”
“那春六小姐春狀師的意思是?”包縣令終於鄭重起來。
“這名女子十之八九是死於他殺,只是原因暫時不明。但我有感覺,肯定和望塵大和尚之死在關,而本心和望空和尚是不知情的。兇手,另有其人。”春荼蘼說出顯而易見的結果。目的是為了打破包縣令的幻想。
乖乖查案吧,大人!
“春狀師以為。這案子要從哪裡查起?”還算包縣令終於反應過來了,在春荼蘼就要離開縣衙時,追上來問。
春荼蘼本就想告訴他,只是故意拿了一下喬,因為太主動了,不會被重視,說不定還被懷疑左右衙門辦案。或者有私心。那樣會比較麻煩,所以她才等著包縣令主動提問、求助。
“兩件案子發生的時間都太久,現場證據毀壞嚴重。很難找到更有效的。”她沉吟著,一開口就給包縣令找了個臺階,立即深得其心,頻頻點頭,恨不能哭著抱過去,叫聲知己。
可是他不敢,因為對方是白相鍾愛的孫女。他這樣的小官,連人家一片衣服角也不敢沾。
“如果是我,我就會查與這雙繡鞋相配的衣服在哪裡?畢竟,死者穿的衣服不對,那麼那身對的衣服在呢?這是重要的物證啊。”春荼蘼微皺著眉頭,“我們不妨推測一下。比方,我只是打個比方,殺害那可憐女子的兇手,在溪邊溺斃被害人之後,並沒有將屍體拋入溪水中,而是隨意丟在一邊。大人要問了,他為何這麼做?因為溪水流動,會把屍體帶到下游,下游有好幾個村子,兇案被人發現的機會很大。若兇手聰明,就會知道不如留屍體在深山中,因為山裡有大型野獸,時間一長被咬壞了面目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