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明嗎?或許是。可他倒想糊塗一下,至少祖孫父子之間相得,不會那麼冷淡。
“要叫你三舅舅為父親。”他糾正春荼蘼。“在我面前叫習慣了,只怕到外頭說漏了嘴。”
“好,下回一定會注意的。”春荼蘼很高興,答應得也痛快。
最初離別的傷感已經淡化,知道父母和祖父在那邊過得好,又有三舅舅這種土皇帝盡力罩著,她真的可以放心了。
陪白敬遠吃了午飯,春荼蘼才回到凌花曉翠。才進門,守著大後方的過兒就報告說,剛才小鳳差了小丫頭進來回稟,說前頭外書房有人找她,是正事。
所謂正事,都是和訴訟有關的,春荼蘼一聽,就興奮到不行,抬腳就往外走。
自從打完紅繡鞋案,不知是否各色官司也歇夏,總之她還沒接一個案子呢。不過她走的是高階路線,一般人也請不起她。她早考慮弄個法律援助日什麼的,回頭和祖父商量一下,每個月分出五天時間,免費幫助窮人。
這本來是行善,但因為怕觸動上層階級和特權階級的利益,明明是好事也得小心翼翼,還得找對時機,最好讓皇上開了金口但凡狀師都得承擔法律援助的義務,不然她一個人可忙不過來。疑難的案件她上,普通小官司由其他狀師分擔。
奉御旨誒,那名頭還不是最大?也只有那樣,得罪權貴的分險也分化了,還能提高狀師的地位。免得人家一提打官司的人,都以為是挑詞架訟的訟棍,是陰險毒辣的惡人。
很不莊重的一路小跑到了外書房,哪成想見到的人是身穿便服的包縣令。看到春荼蘼,包縣令兩隻小眼發亮,害得春荼蘼渾身發麻。
“包大人找我,是公事?私事?”把包縣令讓到專門的會客室,春荼蘼問。
畢竟是古代,男女有別。春荼蘼問事的時候,小鳳必在一旁守著。而春荼蘼自問和包縣令之間不涉及私事,但公事嘛他又沒穿官服。
“是這樣。”包縣令抿了口小鳳送上的涼茶道,“我轄下有個官司,實在是複雜難辯,所以特來請教春六小姐。”
春荼蘼愣了愣才說,“這是諮詢業務啊,但我得問清,僱傭我的委託人是誰?不然,我找誰要銀子去啊。”她說得坦白,倒顯得不銅臭,公事公辦而已。
包縣令扭捏了一下才低聲道,“我我是委託人。”
春荼蘼嚇了一跳,“難道是包大人惹了官非?”
包縣令搖頭,“不是我,是本縣的一個商戶,名為楊十郎。他與鄰居、同時也是買賣上的對手,名為鄧江的有怨,而且怨恨很深。七月初的時候,有人發現鄧江被人殺死在城外的破廟裡。據鄧妻說,事前楊十郎寫信給鄧江,約他出去見面,說要化解兩家仇怨。而且,有楊十郎手書一封做為證據。還有就是,在楊十郎家裡搜到帶血的衣服一件,正是楊十郎本人的。可是楊十郎不住喊冤,上了刑也不肯招。本官我不願意落個屈打成招的名聲,又實在找不出破綻來,所以特來請教。春六小姐放心,我有諮詢銀子一千八百兩,不會白討了小姐的主意。”
“包大人信楊十郎?”春荼蘼歪過頭問。
包縣令認真點頭,都沒猶豫,但臉上卻可疑的微紅。
春荼蘼想笑,只怕那一千銀子是楊家送的賄賂。而包縣令也確實覺得楊十郎沒殺人,這才找她討個主意。這樣,即能賺錢,還不惹麻煩,更不會放任真兇逍遙法外。
在長安這個權貴遍地的地方,不可能做個清如水、明如鏡的絕對清官,所以他這樣小小找點有良心的外塊,但心存善念。還肯幹實事的官就很不錯了。而且還肯把賄賂銀子二八開,算是貪心不大。
“不如這樣吧,諮詢銀子我只收三百兩。”春荼蘼是別人對她尊敬,她就對別人狠不起來的性子,“明兒一早,我就去大興縣衙,研究一下案件的卷宗和證據什麼的,然後就出具意見書。但,具體這個官司怎麼判,還要靠包大人的英明決斷。如何?”
包縣令一聽能獨得七百兩,打發手下人再不用摳摳索索的。又能得到建議,哪還有不同意的?立即答應。但春荼蘼還要和他籤個委託協議,註明只提供律法上的支援,卻不對審判承擔任何責任,這才放他離開。
“秋老虎,熱死人,小姐何不叫他把卷宗拿到府裡來看?”小鳳問。
“這你就不懂了。凡涉及到案件。就一定要小心謹慎。”春荼蘼開啟摺扇搖啊搖,“不然若某方有心,就會很容易落入陷阱。寧願辛苦點。衙門的公文也絕不能帶出來!否則,人家很方便做手腳的,到時候咱有嘴也說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