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荼蘼一介民女,自然不能也跟著過去,遠遠選了個座,安靜地等著。但這只是表面,其實她心裡卻七上八下的,總覺得這件不是能隨意就能解決的。
“過兒,你也坐。”她輕輕一拉身邊小丫頭的手,“只怕還要等一陣子呢。”
春家沒那麼大的規矩,過兒經常和春荼蘼坐在一個塌上做針線或者看書,此時也不覺得多彆扭,在旁邊偏著身子坐了,低聲問,“小姐,方娘子不會有事吧?”
“難說。”春荼蘼搖搖頭,“但這事鬧得不小,今天晚上方娘子肯定得入監,被證明無罪之後,才能重新回來。”
“老天爺,那可怎麼辦?”過兒有點發急。
“從情理上講,方娘子是不會毒殺人的。若是下毒,也不會在自個兒的酒樓,用這麼上明目張膽的愚蠢手段。可一來,她需要事實證明這一點。二來,《大唐律》中有條文規定,若是明知道食物有毒而沒有及時銷燬,甚至還要售賣,也是很重的罪過。現在問題的關鍵是:客人是否因為食用魚湯而中毒?是否是食材或者製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魚湯從出鍋到端上桌,是否有其他人做了手腳?如果有人陷害,是為了什麼?這事,可能是失誤,也可能是人為,很複雜,一時說不清楚。”
“只死了一個人,還說不定是那個人自己有問題呢。不然,怎麼別人沒事?”過兒疑惑。
“你不懂,咱們的《大唐律》中說得明白,‘脯肉有毒故與人食並出賣’,是以‘故犯’為前提,並不以‘即遂’為前提。”春荼蘼看過兒一臉茫然,知道沒接觸過律法的人,連這些術語也難以理解,乾脆以嘆息結束這一句。
而過兒聽到情況這麼嚴懲,臉都白了,試探性地問,“那小姐您要幫助方娘子嗎?”
春荼蘼一時怔住,不知要怎麼回答。
從本心,她是想幫助方娘子的。別說人家方娘子在她爹的案子上給了多少幫助,有很大的恩情,單說這個案子,春荼蘼就很想接手。一來,她喜歡打官司,這是她的愛好,也是她所擅長的。二來,上天給了她重生的機會,也讓她重新擁有了祖父和父親,她已經暗中決定為上一世中為了錢而做下的錯事贖罪。如果她多行善,多做義舉,父親和祖父就會平安吧?為了這世上最愛她的兩個男人,她願意付出一切。既然能穿越,她早已經相信了命運。
只是,她為春大山出頭還好說,唐律規定可以代親申冤的。縱然她做了拋頭露面的事,但一個孝字,就把她行為上的不當之處抹掉了,甚至還揚了好名聲。可她若為方娘子打官司,有什麼藉口呢?再說,春大山固然和方娘子關系親近,但若為了紅顏知己而損害女兒的名譽,恐怕他也不樂意吧。要知道,這年頭的訟師幾乎與惡棍被劃為同類的。
而她這邊躊躇著,那邊的韓無畏和康正源卻都支愣著耳朵聽著,還互相使眼色。韓無畏武功很高,遠比旁人耳聰目明,春荼蘼和過兒已經很小聲說話了,他還聽得真真的。康正源雖然是文官,但因為從小身子弱,也修習過內功心法,當然也能聽到兩個女孩的交流。
“你希望她上公堂嗎?”韓無畏把聲音壓得極低的問。
這種分貝,漫說春荼蘼離他們有四、五張桌子之遠,就算是近在隔壁,沒有半分武功底子的她,也肯定是聽不到的。
“她若不來,我留下就沒有意思了。”康正源正襟危坐,嘴裡卻似開著玩笑,“我還沒見過咱大唐有哪個姑娘這般熟悉律法,又這般言辭尖銳厲害,從法理上駁得人沒話說呢。難道你就不好奇,她若插手此事,結果會是什麼樣的?”
“我好奇。”韓無畏突然歪下身子,一手支在桌子上,手掌託著下巴,半轉過頭,眼神亮閃閃的看向春荼蘼,“不過春大山未必捨得女兒做那人憎鬼厭的事呢。你知道,為訟者在民間的名聲非常不好,何況她還是個姑娘家。她還沒嫁人呢。哦,對了,她沒訂親吧?這事得旁敲側擊的問下春大山。”
“你想幹什麼?”康正源皺皺眉,“這丫頭必不好惹,縱使她無權無勢,可也不是隨意可以逗弄的。”
他說的是“逗弄”二字,卻根本沒往其他方面想。比方:愛慕之情。因為雙方地位的差距太大了,他和表兄從小就知道,他們的親事是籌碼,不是感情,必須符合利益,家族的,甚至國家的利益,不能隨自己高興。到最後,皇上指婚的可能性比較大。
而他的表兄外表看起來嘻嘻哈哈,其實心裡再堅定和明白不過,斷不會做無聊且無用的事。
“沒有啊。”韓無畏的目光還是落在春荼蘼身上,嘴裡卻對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