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溫府大郎說曾於十多年前在京郊梅林得遇婦人產子,然則十多年前,某長居於梅林外的木屋讀書,從未見有婦人產子。梅林外不只一戶,皆可為某作證!”
為了圓一個謊,總要用一個接著一個的謊言去彌補,直到最後那個謊言因越來越多的漏洞而徹底破滅。
溫家大爺現今便處在這個境地,只因一句話,便進退不得。
將嬰兒給他之人供出來,若真是這族中之婦人所出,而屍首被拋屍荒野,那人會被怎樣?他父親會如何處置此事?
若是不說
便是溫家大爺什麼都不說,那青年也有話要說:“現下再說某當年被拋屍荒野的嫂子,當日應人之約,出門會友。因身懷六甲,即將臨盆,對方還親自趕了牛車來相接。本家中眾人皆為不允,然嫂子執意要去,只派出一本家娘子相隨。”
誰知道那位娘子自此不見蹤影,而他家前去那戶好友家中詢問,得知婦人早已與那娘子一道離開。
“隨後不久,我等族中便有人發現了嫂子屍骸,竟是被一卷草蓆暴屍荒野,身體被野狗所咬,幾不相識!”
說到此處,青年不禁淚流滿面。
身體發乎受之於父母,古人頭髮尚且不敢剪短,何況面容。
有迷信的說法,死者要是屍首不全,便不能順利投胎,只能做個孤魂野鬼。
又長嫂如母,因此青年的眼淚,為在座大多人所容,面上更是憐憫。
“待我等將嫂子遺體安置妥當,再去尋那戶人家之時,那戶人家卻是就此消失!”青年道。
“可這與本案有何干系?”馮鈞疑惑,並不知青年說這一番話是為何。
青年一聲冷笑,“此事自然有著莫大的干係!那戶人家所住之地,恰是溫府大郎繼室仇府之別院!那戶人家雖不是仇府下人,然卻是常年租用仇府良田種植稻穀。而仇府的小娘子那幾年也恰在別莊上住著,也就某嫂子被害之後才離開莊子回到京中仇府!”
“且慢。”馮鈞打斷青年的話,“便是汝家婦人死於非命,然與仇府何干?就只因那戶人家租用仇府良田?”
青年回道:“若只是此,我等不敢前來公堂。蓋因某嫂子雖被人拋屍荒野,然手中卻握有兇手衣物碎片。”
“證物可有保留?”馮鈞問道。
青年將那巴掌大碎片遞與旁邊的官差,拿給三司官員檢視。
十年前的衣料碎片,便是儲存得再好,也有陳舊痕跡。
幾番檢視,三司官員皆搖頭。
“此物又如何能證明此事與仇府有關?若老夫沒記錯,這種布料十多年前,頗為風行。京中大半官宦人家女眷皆有此布。”馮鈞道。
青年又從胸前掏出一張舊紙道:“當日周圍農戶皆可作證,當時周圍有此布料製衣者,僅有仇府小娘子。且庶民不得著絹,便是仇府小娘子想將此打賞下人亦不行。”
三司官員接過紙張開啟一看,又互相交換了一番意見,隨後又紛紛搖頭。
馮鈞回過頭問道:“可有證人親眼所見?”
青年搖頭,“恐唯一知情者僅有那不見的小娘子,如今十多年過去了,亦無音信,怕是早遭了不測!”
沒有人證,僅有這一張壓著紅手印的證書與一塊並無明顯實證的碎布,若真要定罪卻是難的。
可即便是如此,因事涉及仇氏,便是對方無理,仇氏也得到堂回辯。
何況青年所說,看似也算有理有據,只差實證。
三司官員著人前去仇府帶人,溫家大爺卻突如其然的跪下,道:“人是我害的!”
旁觀的溫家老爺子在眾人尚未反應過來之際,將茶碗砸向溫家大爺,怒道:“既是你這孽畜所為!當年請的產婆為誰?莫說是你親自接生!便是哄三歲小兒也未必相信你這一番胡說八道!”
最先反應過來的是大理寺少卿楊思懷,見溫家老爺被氣得拿茶杯砸溫家大爺,忙道:“便是你所殺,因此事涉及仇氏,也當請仇氏過堂問詢,溫府大郎不得阻擾。”
衙門的官差應聲而去,三司衙門之外與內堂之中竊竊私語聲如蚊。
刑部尚書馮鈞不得不再次拍下驚堂木,喝道:“肅靜!”
堂下兩族之人靜下來,堂外圍觀之人也立即消聲,只炯炯有神看向跪在堂下的溫家大郎。
在場諸人,只見過喝醉酒道未醉的,不曾見過自認害人的。
溫家大爺此舉,竟是讓人覺得大開眼界了。
果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