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部分(1 / 4)

這十五分鐘過得隔外地漫長,蘇仙兒一直在軟語勸著她媽媽,仙兒媽則一個勁地問著劉慶,到底怎麼樣,到底如何?

“媽,你就別為難劉慶了,這事情只能看小智的造化了,他殺了那麼多人,我看玄!”蘇仙兒怕到時候庭審的結果讓仙兒媽無法接受,索性先把最壞的結果說出來,給她打個預防針,讓她也好先有個心理準備!

“你胡說!還有救的,是嗎?劉慶?”仙兒媽問道。

劉慶一臉為難,“伯母,我真的已經盡力了,審判結果就要看法官和陪審團了。”

三人又是好一陣勸,仙兒媽好歹情緒稍有穩定,終於再次開庭。

蘇智依舊被兩個警察押著從裡頭出來,站在被告席上,他眼睛紅紅的,發亮,很明顯剛剛哭過。他的眼神很留戀地看著仙兒和她媽媽,緊皺眉頭,彷彿在說。

“媽,姐,我對不起你們。你們保重!”

蘇仙兒鼻子一酸,一行眼淚落下。

審判長和陪審團成員們依次上庭落座,法官掃視了庭下一眼,然後又是一錘,道。

“肅靜。下面我宣佈判決書!”

他的話剛落音,法庭裡所有人都起立安靜,仔細地聽著審判長的話。

“經審判長,審判員以及合議庭慎重討論,以下是審判決議。被告人蘇智,男,22歲,因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危害國家公共安全罪,於2009年1月3日被逮捕,現在押。

市人民檢察院分院以S0009801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蘇智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危害國家公共安全罪,於2009年2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指派檢察員吳林林出庭支援公訴,被告人蘇智及其辯護人劉慶,證人胡大旺,鑑定人蘇小芳等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被告人蘇智在案件審理中,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辯護人的辯護意見為,被告人蘇智在案發後,有悔罪表現,能如實交待自己的罪行,且無前科劣跡,建議法院從輕懲處。本院認為,被告人蘇智目無國法,在公共場所製造事端,非法搶劫掠奪財物,殘酷殺害無辜群眾八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犯罪惡性程度極深,手段極其殘忍,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實屬罪大惡極、民憤極大的犯罪分子,罪不容赦,必須嚴懲不怠。市人民檢察院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蘇智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辯護人的辯護意見,經查與本案事實相符,但不足以減輕被告人的刑罰。為嚴肅國法,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蘇智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透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市高階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審判長:上官駿,審判員,張苗,謝方民。2009年2月6日。”

“什麼?死刑?”仙兒媽喃喃了兩句。

全庭沸騰,仙兒媽當場暈了過去,蘇智心下一急,大聲喊著,可也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最後自己還是被兩位警察給帶走了。

“媽,媽,你醒醒,媽”蘇仙兒哭著,喊著。

“來,我來,走,咱送媽上醫院。”張瑞謙撥開蘇仙兒,一把抱起仙兒媽,衝出法庭。

蘇仙兒飛快地跟著張瑞謙的後面,跑出法院,然後上車,她扶著她媽媽,一路上一個勁地催張瑞謙開快點,開快點,張瑞謙臉上也是焦急萬狀,車子風馳一般往市中心醫院奔去。

醫院門口停滿了車,一時竟連個停車位也找不到,張瑞謙不管三十二十一停,停在了路邊上,開啟車門,把仙兒媽抱了出來。

“仙兒,快!”

蘇仙兒下車,關上車門,緊跟著張瑞謙沖進了醫院的門診大廳。

“醫生,醫生,快來這裡!!”張瑞謙大聲喊道。

立刻有護士推著推車過來,張瑞謙小心翼翼地把仙兒媽放到車上,然後有一個穿白大褂的醫生隨即跟了上來,問兩人是什麼情況。

蘇仙兒一下有點語無倫次,還是張瑞謙挑了重點, 三下五除二說出清楚,然後他們看著醫生護士把推車推了進去,半個小時後,醫生出來了。

“病人現在情況暫時穩定了,家屬請跟我到辦公室來。”

第十九卷 重生 第二百一十四章 相逢已是陌路人

第二百一十四章 相逢已是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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