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能看到我的臉一瞬間變成包子的可憐模樣啦!
完蛋了。
這件事以我在瘋狂逃竄中被我爸丟來的擀麵杖擊倒為結局。
而我從電視臺被掃地出門的這件事的惡劣影響一直持續至今。我爸我媽拒絕我進門,連過年都不許我回自己家。我跑到姑姑家去住了三天,卻在我爸媽來姑姑家串門的時候被發現。
我只能慶幸我爹不熟悉姑姑家廚房的構造,在他尋找另一根擀麵杖的時候,我倉皇逃竄而去。
但是,逃竄而去的後果只有一個——從此爹孃是路人啊!
說起來也不是完全無所謂的。還是會很想和家人在一起,哪怕我爹媽再兇,到底也是爹媽。
在孤單的時候——往往是言琳也在熬夜加班沒空理我的時候,我會覺得很孤單,非常孤單,似乎整個世界就剩下了我一個人。我一個人住,一個人吃,一個人睡,一個人生活,也會一個人死亡。
那是非常可怕的聯想。
但是,在這樣的時候我爸我媽仍然會拒絕提供給我任何援助。按我爸的話說,什麼時候我找到工作了,他什麼時候才會認我這個女兒。
而被他這句話給氣瘋了的我,當下就對著他吼了回去:“我就不找工作,你不是怕我給你丟人嗎?我就給你丟透人!”
宣言的時候當然氣壯山河的了。但是,惡劣的結果卻像是蟲蛀,要在之後不注意的時刻,才從心尖上泛出酸澀尖銳的疼痛來。
但這樣的時刻並不多,是而我居然還能沒心沒肺地撐了一年,硬是沒有出門找工作。
據我姑姑說,原本我爸還有過“錢花光了她自然會去找工作”的想法。但是,當我憑藉稿費活得比從前還滋潤之後,他已經對我完全絕望任我自生自滅了。
所以,我到底還要不要去工作呢?既然連我爸都不逼我了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說實話,我對於那個“助理”的崗位其實並不感冒。第一,晚報畢竟不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