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證明嗎?”
“有,李副市長,還有申市長的女兒申瑩瑩。”
“那吃完飯之後呢?”
“嗯——”
大衛猶豫了一下,“我去看了一個朋友。”
“是什麼樣的朋友?叫什麼名字,具體是幾點到幾點?”
“她叫梅子,是華都的職工,吃完飯後我見她沒有上班,便打聽她的同事,說她請了假回了宿舍。我想她是病了便去看了她。我離開她宿舍的時候好像是十點四十多一點。就這樣。”
“喲,記得這麼清楚?”
“當時我上車的時候看了一下表,所以記得。”
“之後又去了哪裡?”
“我回我住處睡覺了。”
“這有人證明嗎?”
“這個——”
大衛遲疑起來。
“你自己一個人嗎?”
對這個問題,大衛犯了難,如果不實話實說,將來一定會給自己帶來麻煩,這一點他們只要稍一調查就會真相大白,但說了實話,必然暴露與幾個姑娘同居一室的實情,這種事情一旦傳出去,肯定會給張輝帶來感情上的壓力,給他們的愛情帶來危機。
考慮再三,他終於果斷地說出了“有人證明”四個字,畢竟這是一起嚴重的綁架案,清白要緊哪。
“叫什麼名字?”
大衛一一把那些姑娘的名字讓書記官記錄了下來。
“你怎麼會跟五個姑娘住在一起?”
“我是她們的房東,每月她們得給我租金。”
大衛覺得這解釋還能搪塞得過去,但願這樣不至於暴露自己與五個姑娘的非同尋常的關係,以免自己成為那些八卦記者的目標。
“你以前跟張明義有矛盾嗎?”
“沒有,相反,我們的關係應該還算不錯。”
“呵呵,據我們掌握的情況,好像不是這麼回事吧?”
“怎麼了?”
“聽說,你曾經找人打過張明義的兒子張濤?有這回事嗎?”
第二卷 神龍騰飛 第130章 不白之冤
“必須告訴你,現在隱瞞事實對你是很不利的,不過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決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但此時大衛的感覺,好像公安部門已經完全把他當成了一個壞人對待。
“那麼,是不是就憑這一點就懷疑是我綁架了張明義的兒子?”
“現在還說不上懷疑,我們還只是調查瞭解情況。作為一個公民,你有義務配合警方調查此案,並保證對自己的說話負責。”
“這我知道。”他“能說說當時詳細的情況嗎?”
大衛如實地講了事情的經過。他此時唯一的想法就是儘快讓警方知道他與此案並無半點關係,讓他早早地離開這是非之地。大衛覺得,跟這些公安人員說話,簡直是對自己人格的扭曲。在他們面前,你千萬別想展示自己的尊嚴與自信。有尊嚴的永遠是他們,你想把頭抬得高一點,人家就會看你不順眼,甚至給你整上點小罪名,讓你再受一番精神上的折磨。再傲氣的人進了這裡面,也得夾起尾巴來,要不?哼!有你好瞧的。
大衛深知局子裡的厲害。他們可是執法者,誰敢與執法的人對抗?與執法者對抗那無疑就是與法對抗,大衛還知道些輕重,所以,他在這裡最多是做得儘量不卑不亢。
臨了大衛還特意補充一句:“我說的每一句都是實話,如果不信,你們可以隨時調查。”
“你放心,我們會的。”
這時屋裡進來了一位女警官,身高一米七以上,年齡約二十八九,高挑鼻樑,目光炯炯有神,一看就是幹練之人,再配上那身警服,更是英姿颯爽,她身材適中,胸脯高挺,那整肅的警服更讓她嫵媚中透著莊重,威嚴裡藏裡少婦的風韻。
原來詢問大衛的警官站了起來,女警官毫不客氣地坐在了他的位子上,將那新式的警帽摘下來端放在面前,又拿過身邊書記官的記錄看了看,抬起頭來正視了大衛一眼,然後問道:“聽說你正在計劃著開發城東區的土地,有這回事嗎?”
“是的,我為此還註冊了紅鷹公司。”
“能不能說一說你們的資金來源?”
“對不起,這屬於商業秘密。”
大衛第一次對警察說“不”。他覺得目前尚有這個權利。
“那麼,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對這塊土地核價的底線是多少?你可以大致給個範圍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