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逆流,雖然苗可吐槽他的溫馨文寫得依然那麼致鬱,但是即使只看幾章她也能看出來,和他之前的文,色調是不一樣的,同樣讓人落淚,但壓抑地落淚和暢快地落淚,顯然是有區別的,即使苗可出於對虐文的慣性排斥而帶著有色眼鏡去看,她也無法否認這種區別。
苗可常常覺得,寫文確實需要天賦,而遺憾的是,她自己似乎並不具備這種天賦,她只能努力,然後停留在一個不上不下的尷尬位置。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好歹她還不需要放棄。
“另外,還有一件事需要跟你商量,”翻手為雲覆手雨繼續說,“我個人是希望能直接使用中的所有人名、設定、世界觀,但是裡面的所有佈局我都會推翻重建。換言之,這種方式寫下來的文,相同的名詞,卻是完全不同的內容,這必然會導致成文後我的這篇文和你的那篇放在一起比較,你會收到很不好的評價。所以如果你介意的話,我就把名詞全部改了,人物性格也做一定調整,雖然最本質的世界觀依然一樣,部分局的開場也會相似,預言術更是絕對的重中之重,兩篇文還是會被比較,但相對而言,這種方式會被看做是我借了梗,只是同型別的文而已,比較的程度會輕很多。當然,在收益方面,我承諾不管你同意我用哪種,我都會按改寫文收益分配規則中最有利於你的方式來分配。”
我的文會收到很不好的評價啊這位大神可真是信心十足,不過,也確實應該信心十足。苗可笑了起來,回道:“哪一種你寫著更順手就用哪一種吧,我沒有意見,至於外界評價,我也無所謂。其實我倒是蠻有興趣看看順著相同的背景設定、相同的主線、相同性格的主要角色,可以不同到什麼地步。不過,我突然發現,你要的是的改寫授權,那跟戚思良就沒關係了吧?”
翻手為雲覆手雨:“謝了。我保證那差別會讓你大吃一驚。至於戚思良,當然跟他有關係,我要寫的是he結局版,戚思良需要扮演‘神’的角色,不過不是帶著作者身份穿越的,這個現在我還只有一些想法,需要再仔細設定。不過你說得也對,既然戚思良出場了,多少都是會涉及到的現實層,可以設定為高低位面的關係,所以,把的改寫許可權也放給我吧。或者我乾脆直接寫同人算了,其實之前我就在考慮如果你不同意授權的話我就只好把這文往同人裡歸類,反正也算勉強歸得進去。”
喂,勉強得有點過頭吧,大神?
一般來說同人文主要有三種形式,一種是把文中人物放到另一種環境中,保留的是人物的主要特徵、性格等,關鍵點在人物;一種是塑造新的人物放入該文的背景中,保留的是社會習俗、規則、主線劇情,關鍵點在背景和事件;還有就是人依然是那些人,環境依然是文的環境,但是新增了某種變數進而發生了蝴蝶效應,這種通常是為了改寫悲劇。
同人文的範疇可以說非常廣,但無論是哪一種,它首先必然得有‘同’的地方,其次,可以加私設,但不應該與原設定矛盾。
照翻手大神的預計,他會保留時代背景、預言術規則,這是‘同’,但同時他必然將大幅度拔高甘書和戚思良的智商,大幅度增加局的難度係數,重設劇情走向,這個其實就與原文矛盾了,雖然原文是很菜,但是,它好歹也是原文不是
咳,總之,如果與原文生產了不可調和的衝突矛盾,這就超出了同人文的範疇,進入改寫改編文的領域。
改寫許可權在原作者活著時預設是沒被放出的,需要寫手自行與原作者商量。有的寫手嫌麻煩,而且如果改寫後寫得比原作爛,其實是很丟臉的一件事,更不要說由於先入為主的觀念,使得即使改寫文與原作水平差不多,讀者也會偏心原作些,而給改寫文差評。所以經常會有人打擦邊球,把改寫文勉強放入同人文中。
一般來說,原作者不會深究——連個改寫許可權都不敢申請,連寫改寫文的寫手自己都對自己的文沒信心,原作者也就不給人傷口上抹鹽了——除非那披著同人文皮的改寫文影響實在太大了,讓人裝瞎不成。
綜上所述,翻手大神這嚴重偏向於改寫文的文,加上他的高人氣高影響力,他要是敢把這文歸類為同人文呵呵,反正丟臉的人不是苗可,她也不會跟去跟大神探討許可權問題甚至死扣法律定義告他一狀什麼的,她大不了就是再迎接一次書評區被炸事件,她已經習慣了,不就是大神及其粉絲嘛= =
作者有話要說:再推薦一篇文,,很可愛很溫馨的文,不過這個坑現在還不到四十萬字,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填滿。又掉坑裡了, 怎麼辦》_《
第47章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