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部分(3 / 4)

職業殺手,若是眼神不好用,那豈不是貽笑大方。B不顧一切的衝到了A面前,用身體擋住了漫天的刀光劍影,和詭異陰毒的子彈。血肉橫飛,無需多餘的言語,一切盡在不言中。真心相愛的兩個人,根本不需要考慮、猶豫,即可為對方犧牲一切,這是本能,愛的本能。沒有B,A無法獨活於世,同樣,B又何嘗能讓A死掉,獨自存活呢。至少,她死了,A就沒有了累贅,可以逃出去,而A死了,她一樣無法離開。

悲涼又古怪的聲音,從A的嘴巴里發出,他想痛苦的仰天咆哮,卻發不出一點聲音,他畢竟是個啞巴。B的慘死,已經刺激的他快要變成瘋子,可他明白,自己必須走。B臨死前雖然沒來得及說一句話,可那哀怨惆悵的眼神,已經讓A明白,她在讓自己快走,讓自己好好活下去。心有靈犀一點通,這種愛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許多人終其一生,都想尋找到這麼一段愛情,卻徒勞無功。人生,並不一定平平淡淡才是最真。一見鍾情,或許短暫,像盛開的煙花,轉瞬即逝,可沒有人規定一見傾心不能長久,為什麼不能好花常在,一生相守不離不棄呢?

兩滴淚水,從A的雙目中滑落,饒是鐵漢,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一道道血泉,在他面前飛濺,他狠狠盯著喬四離去的背影,像是要永遠把這個人記在心裡,他好恨。警車的聲音越來越近,他猛然凌空接連兩腳,逼退了李正光和小霸王,快速出刀,殺出一條血路,奪路而逃。

“不要追了”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或許是真英雄,但更多的則是莽夫。李正光見A已經逃走,阻止了手下人繼續追趕,他和小霸王,已經氣喘吁吁,而二十名好手,竟然死傷過半,若是追下去,天知道會發生什麼,他不是傻子,知道這種人一旦發狂,會有多可怕。知道追擊這種高手,要冒多大的風險。不過,他是不會放過A的,殺了他這麼兄弟,又讓他顏面盡失,若不能把此人埋骨在哈爾濱,他還怎麼混。

“把這個女的衣服剝光,掛在四哥別墅門口,他會回來的”

如果這是一條不歸路,那壞就壞到底吧,明明是hei社會,偏偏還要裝仁慈,那隻會讓人覺得更惡劣,李正光不會那麼假惺惺。他本就罪大惡極,活人都照樣殺,侮辱下死人屍體,又有什麼大不了的。他的這招,不可謂不惡毒,只要把屍體掛上了,無論A躲藏在哪裡,早晚都要回來。因為愛就是不顧一切,愛就是奮不顧身,愛是沒有道理可言的。只是,為什麼李正光會覺得那個開槍偷襲的醫生,身影這麼熟悉呢?

第250章 狂風暴雨(1)

成大事者,固然因素很多。但不管有何機遇,其本身必具備兩個必要條件,第一要識人,第二要果斷,不具備這兩個條件的人,即使天生富二代,家財萬貫,也是富而不貴,成不了大器。

淡淡的硫磺味瀰漫,黑洞洞的槍口,一屢青煙若隱若現,迎風飄散。喬四冷冷盯著悲痛欲絕的A,瞳孔猛然抽搐,渾身打了一個冷戰。他的感官極其敏銳,對於強者,更是有一種特殊的感應。對面的人,貌似瘋狂,但卻讓他感覺到了一股滔天殺氣。直覺告訴他,那個和瘋子差不多的男子,正面進攻,不是一支手槍可以搞定的。倘若現在不走,那個男子很有可能會像瘋狗一樣緊緊尾隨,不死不休,直至同歸於盡,也不會放手,而這是喬四絕對不想看到也不想嘗試的。狂妄不代表無知,喬四心裡有自知之明。李正光的戰力,他心裡清楚的很。連李正光都不是對手,他可不會天真的以為自己能對付的瞭如此人物。況且,他現在還是一個被人拔光了羽毛的鷹,傷還沒養好呢,需要休息,不能做太劇烈的運動。這又不是抗日戰爭,用不著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後續那些打打殺殺的體力活,留給年輕人去做吧。所以,他果斷的選擇了離開,趁警察未到之時,迅速消失在街頭。

寒風凌厲,天空依然陰暗,看不到一絲陽光。喬四漫步在街頭當中,不知該何去何從。敵人,是永遠殺不完的,人要開心的活,而不應該活在痛苦當中,惶惶不可終日。A既然已經跑了,那也不需要計較,事已至此,多說無益,只有從長計議。現今他已化明為暗,生命沒有任何危險,但是,他遇上了一個非常大的難題,以至於讓他都有一股想要轉頭,回去告訴別人他沒死的衝動因為,一文錢難倒英雄漢,他出來的時候,什麼都考慮得很周全,就是忘記了,躲在暗處,是需要錢吃飯睡覺的。

肚子的抗議聲,響個不停,喬四不想錢還好,一想到吃喝用度,肚子反而忽然變得很餓,咕咕的叫個不停。他這些天在醫院打點滴,本就沒吃多少食物,如今一運動,哪裡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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