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趙曉波做了專門的解釋,“就這次合資談判而言,數這條最難達成一致。港電腦訪問方認為紡織廠的機制不活人浮於事是企業虧損的重要原因。因此,在合資成功後對於職工的安置,必須堅持符合其用人標準的錄用原則。絕不做大包大攬的承諾。而我方的談判組則堅持以穩定為出點之一的原則,對合資後的職工安置堅持職工自願,將選擇權交給職工的原則。因此分歧較大。經聯投從中斡旋,在開設幾條出路的前提下,對願意到紡織廠的職工,按照明華服裝的用人原則,至少給予職工兩次競聘上崗的機會。對於因崗位不足而無法安置的職工,聯投給予在傅家堡物業公司安置上班的一次機會。我認為這樣下來,職工的選擇餘地是比較大的。可以接受。對於紡織廠原因傷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職工,對方承諾在合資成功後給予不低於原紡織廠的薪酬及醫療待遇。”
歐陽春沉思著,“可以,但都應該寫在協議上。”
趙曉波笑著說,“我們與港方簽署了一份‘秘密協定’。港方強烈要求不對外公佈這份協議。”
主持會議的程恪顯然已經知道了‘秘密協定’的內容,“毋庸諱言,我們的企業確實存在人浮於事,幹多幹少一個樣,缺乏危機感和競爭意識的現象。明華及聯投的用意可以理解。”
歐陽春不放心地再問,“剛才你說的開設幾條出路,最好再詳細解釋一下。”
於是趙曉波將議定的關於保留勞動關係自謀職業、買斷工齡解除勞動關係、提前退休三種除上崗之外的安置方式做了解釋。歐陽副書記認為提前退休國家沒有明確的政策,是否可行尚需研究,不宜寫在協議中。對此,程恪認為改革本身就是創新,對於解決一家長期虧損扭虧無望的國企,這樣的措施可以出臺也應該出臺。而且,退休採取自願的方式,也沒有對穩定構成衝擊嘛。
在座的大部分常委在一年中都對北陽紡織廠的現狀有了比較深刻的瞭解,這個資產負債率實際過1oo%的企業“帶病執行”已近十年,簡直就是躺在政府的懷裡,沒有銀行的支援無法執行。能夠一勞永逸地解決這個包袱,程恪的心情大家都可以感受到。於是這條沒有成為否決協議的理由。
常委會研究了紡織廠合資成功後的搬遷及土地開問題。聽取了程恪關於新建北路改造的初步設想。委託規劃建設部門立即介入。對於城市改造,在坐的領導都沒有現成的經驗,楊百鑫市長建議城市改造應當從全域性考慮,為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應專門組織人員出去進行調研。對於聯投已取得的開權,將來在正式的協議中應予明確這條,開必須符合城市改造整體規劃。
26日,在李粵明一行返回深圳的那天,市府批准了合資方案。明華方面留下了裘復生和鄭小英繼續後續工作。合資工作正式啟動了。
第三卷第209節腐敗案
第三卷第2o9節**案
國慶前,根據大量的針對北臨高工程招標的舉報和李建斌的建議,省委批准的,省紀檢委牽頭的工作組在9月21號進駐北臨高公路開公司,大家都明白這是一次有來頭的反腐行動。
其實案情很簡單明瞭。註冊於北陽所轄的西皮縣一家叫飛宇建築的私營公司實名舉報,反映在北臨高11號路段招標前曾向餘向高等招標組負責人送了厚禮,金額高達6o萬元。但工程卻沒有落到飛羽公司手中,被競爭對手恆豐達拿走了。按照所謂的規矩,工程沒有拿到,款子是應當退回的,但這筆鉅款只退回來不到一半。
接到實名舉報的省紀檢委感覺到案情的真實性,因為飛宇公司一把手白飛宇的舉報信裡對他送錢的時間,地點,物件,當時的對話寫的非常細緻,不像是誣告。
匿名的舉報可以裝糊塗,實名舉報就不同了。
有了省紀檢委的批示,工作組將舉報信上點出的五個人在同一時間控制起來,全部送到了黛山賓館,有點“雙規”的味道。其中就有招標組副組長李聲。
省紀檢委的行動將交通系統震的七葷八素。之前,反**只停留在電視劇中,誰想到身邊真有**被抓?招標工作基本結束,北陽路段的施工也開始了,市局和省廳的五個人卻被紀檢委請到了黛山,一度時間北陽市紛傳的都是這個案子。
工作組和失去自由的幾個人在黛山的情況對於外界自然是謠傳。但對於當事人的家屬卻是天大的噩耗。邢梅第一時間就找了榮飛,讓他透過官場的關係打聽李聲的情況。榮飛安慰她,現在肯定不能得到確切的訊息,只要大姐夫沒有自己揣腰包就沒事的。雖然嘴裡這樣勸,心裡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