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1 / 4)

光是看到他背影,我膝蓋又開始隱隱作痛,不用照鏡子我都猜到自己走路像個企鵝般難看;即便眼前這個背影用許寧寧的話來說,高大威猛,精壯結實;另外一身白色休閒服很適合拍雜誌廣告,但絕不會讓我因此忘記這廝昨晚是如何虐待我的腳的,那力氣,那態度,居然眼也沒眨一下,這口氣實在難消!

“喂!”我狠狠拍一掌他肩膀,注意到他看我的神色略顯錯愕,不由得狐疑地盯著他:“虞仲之,你不上班鬼鬼祟祟窩在這幹嘛呢?”

“這是我家。”

他直接越過我,走向電磁爐擺弄吱吱作響的鍋子,霎時香味四溢,我吞了吞口水,單腳一跳一跳的跟過去伸頭看,橙黃的一大鍋泥巴一樣的東西。

我眯起眼審視良久,用我出色的腦袋分析出:它是一鍋粥,一鍋味道很香,賣相不咋樣的粥。

“虞仲之,你該不會就想用這難看的肉絲粥補償我吧?!”我加重‘肉絲’兩字,順帶瞄一眼自己的左膝蓋,提醒他不要妄圖用吃人的嘴軟這種不入流的方法逃避罪過;再說了,就算加了肉也不能掩蓋它是粥的事實。

虞仲之無語地看著眼前這個沒有醫理常識的女人,也懶得解釋再多,“你不吃就算了,但我還沒吃午餐。”說完他端到餐桌自顧自吃起來,完全將我無視了。

“有你這麼對待客人的嗎?!”我氣憤的跳到他面前,不敢置信他這麼對待一個半殘疾的女性病人!

“你不是不吃嗎?”

“我有說不要吃嗎?”被他這麼一激,我還真想吃了!懶得看他的臉色,搶過他未吃完的跑得遠遠的,大口大口的往嘴裡塞,或許真的餓得慌,不入眼的米粥吞進肚子裡異常的好吃,味道不淡不鹹,配上蔥香味,很是開胃。

不知道病人很需要補充體力嗎,居然還敢私吞!我鄙視的轉頭瞪一眼虞仲之,卻見到他在發呆,目光像見到鬼。小家子氣!我嚴重鄙視!

吃飽喝足後我拍拍肚子點評:“味道算可以入口,就是那賣相。虞仲之你真的得好好學,不能讓人有食慾的賣相就跟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花花公子一樣,不堪入目!”

“你會嗎?”他驀地來一句。

我臉一紅,瞪他一眼得意道:“我家宸歌會啊,這世道難得高富帥還廚藝一流的男人也就這麼一個了,虞仲之不是我說你,你真得該跟人家好好學學。

同居生活(5)

記得把碗洗了。”他又是一副欠債的面癱樣,看也不看我,雙手插進口袋直直往書房走去;拽得跟二五百萬的極其欠揍。我搖頭惋惜,虞仲之越來越沒風度了,記得不久前他還是我會英雄救美的虞叔叔,起碼在我眼中不失為一枚正人君子;果真是越瞭解越失望,現在他就跟當初在女廁所對小姑娘耍流氓的樣子一樣!一樣的‘不堪入目’!

走在人潮喧鬧的大街才感覺自己活了過來,即便初冬的太陽又縮了回去,空氣不算特別清新,卻絲毫不影響我重見天日的心情,我捅捅身旁的人:“虞仲之,大白天的能不能不要板著臉影響路人心情啊?!”雖然我違背約定撞了他的書房門是我不對,但出發點也是由於我行動不便才敢勞煩他嘛;就算這樣他也不用出門到現在臉色就沒變過吧,看看,路上的姑娘瞄了幾眼就被人家男朋友拉走跑了沒影,太寒磣人了!

“我為什麼要陪你逛街?”

“因為你是我虞叔叔啊,咱關係都這麼熟了,還跟你非法同居呢,就我這腿你不陪我,我怕你良心不安!”我裝作沒看到他的冷淡,特意把那四個字說得特別大聲,引來不少人目光看著他竊竊私語。

虞仲之驀地停下腳步,我差點沒把自己給絆倒,正想發作,卻見到他臉色極之淡漠,眉間又一絲凝重,目光竟然是我看不到底猜不透徹的冷清。

人來人往中,沒有人比他的神色更決絕,扶著他手臂的手下意識鬆開,明明嘴角的笑忘了卸下,心口卻清晰的疼了一下,犀利,尖銳,像今早的太陽,快而短。

他說:“白流歡,不要叫我虞叔叔,我一點也不想跟你扯上關係。”

記憶裡,他難得的正兒八經叫我名字,然後明確表達他的意願,這很像他的作風,像否定我的創意那樣,直接,不加修飾,一針見血。

“虞仲之,我的腳一點也不痛了;你一個大男人跟著女人逛街太丟人了,快去公司吧。”我嫌棄的看著著他,怕他不相信般,我雙腳輕鬆躍起再重重落地,穩穩地站在他面前看著他笑。

我狠狠的推一把他肩膀,不客氣地趕人:“還不走小心我喊非禮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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