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5部分(3 / 4)

小說:朝元 作者:莫莫言

完待續)

第六百二十章 山洞事

他這一說,另一位隊尉就反駁道:“不可能,錢黃捕快不是說了,那脫獄的罪犯還帶著三個被他救下的罪犯,方才那人獨來獨往,個頭雖高,看年紀卻還是很稚嫩,咱們寧水郡可沒有這樣的少年存在,且沒有聽說郡裡重罪牢房來了這樣一個重罪案犯,有這等戰力的案犯被關押入重罪牢房,那郡守陳顯當時就會將案犯的畫像傳於各處都尉,以免出現意外”話還沒說完,都尉厲聲阻道:“閉嘴,我的話當耳旁風了嗎,從現在起,任何人不得再提此事,就當沒有發生!”

這一次的斷喝,算是起到了效果,膽子再大的隊尉也都一個個不再做聲。那都尉這才滿意,復又轉身望著城牆之外,心中微微嘆息,方才他也是被那騎馬少年的一鞭子給震住了,心中竟有些害怕,可是放走了對方之後,他心下又有些懷疑,對方是不是冒充的小狼衛,直到這錢黃帶來了郡守陳顯的命令之後,他心下就更覺著自己似乎下錯了命令,但他唯一慶幸的是,騎馬的少年,是獨自一人,沒有帶什麼三個罪犯,而且他對城中重罪監獄內的危險犯人,都瞭如指掌。身為郡兵都尉,有協助郡衙門捉拿案犯的職責,普通牢獄的罪犯他不需要去知道,但重罪牢獄之內的每一個戰力卓絕的罪犯,衙門早就給他們每一位都尉畫了頭像了,這畫像,連隊尉都看過,就是為了防止有案犯在郡衙門都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救出。或者自行逃出。任何關押入那重罪牢房的案犯,但凡一變武師之上的。都會在當天就送來畫像,可方才那自稱小狼衛的。都尉從未見過,這也是他心中稍稍感到安心的地方。但那小狼衛多半有些貓膩,即便不是那逃獄的罪犯,也有問題,涉及到冒充隱狼司,他更怕承擔重責,索性就要求郡兵們都當做沒有看見。若對方真是小狼衛,那自然沒有問題。若不是,對方當然不會四處宣揚自己冒充了小狼衛。而他們這些值守的郡兵也都不說,就不會有人知道。都尉看著城外,下面的隊尉郡兵也都沒有人說話,方才隊尉和都尉的對話,每個郡兵都聽在了心裡,沒有人是傻子,即便之前沒有察覺,現在也從都尉的話中察覺到了之前的小狼衛可能是冒充的,這若是傳了出去。他們放走了這樣一個人,即便下令的是都尉,依照軍中律法,所有人都要被囚禁起來。且很有可能全部會被判處斬首重罪。這麼做就是要嚴肅軍紀,讓每一名兵將都明白,任何時候。面對任何比自己修為更強的人,都要堅守自己的位置。就如同方才,即便不識那狼令。也必須要攔住對方,管他什麼拖延不拖延時間,都要上報,請識得狼令的人,或者去報案衙門求證之後才能放行,即便因此耽誤了隱狼司的事情,事後被追究重責,軍中也會保郡兵的性命,這是對整個郡的百姓、武者負責,隱狼司要辦事,也得遵守這等律則。而若是郡兵害怕,放行,放錯了,被人發現,那他們掉腦袋的可能比被隱狼司追究的可能更大。因為這一點,在場的每一位郡兵,隊尉都下定決心,徹底將此事爛在肚中,沒有人再去提及,哪怕都尉大人不在,哪怕明天下了崗,去吃酒也都絕不會議論。寧水郡南城門的值守郡兵們“忘記”這件事的時候,謝青雲已經奔行出了很遠的距離了,那雷火快馬如今已不只是將謝青雲當做平日駕馭他們來回奔波的尋常人了,因為謝青雲幫他醫好了病症,他算是徹底認了謝青雲為主人,這為主人第一次的長途奔行,他自是要全力表現,跑得又快又沉穩。雷火快馬是千里戰馬,短途衝刺的速度可以迎面對敵,長途奔行時候,也知道如何平衡每一段路程的速度。這匹雷火快馬一直都是行場租賃給客人長途行走的,這一出城,雷火快馬就以長途行的速度,一路狂奔。如此到第二天清晨,比尋常馬車要快了兩重的速度,就趕到了白龍鎮外的上馬坡,謝青雲沒有做任何停留,只給這雷火快馬餵了人用的淬骨丹,以靈元幫助他化開,為他將半夜消耗的氣力補充完全,就繼續駕馬向北面的青巒山而行。

與此同時,出了青巒山外鎮東軍關隘千里之外,官道向一面荒獸領地延伸了數百里的一處山洞之內,寧水郡輕威鏢局的鏢師唐鐵,寧水郡白龍鎮鎮衙門府令王乾正盤膝而坐,王乾的身前已經有了許多棗核。在他們的對面兩位蒙面人也是盤膝而坐,一動不動。王乾此時越發覺著對面那兩個蒙面人是有備而來,攔截自己的人,很有可能就是裴家所派,只是他們沒有打算動手殺自己,王乾有些想不明白,在這等地方殺了他,應當是裴家的拿手好戲,無人可查,無人可探,為何要如此拖延時間?可無論他怎麼想,現在想離開是不可能的了,就算這兩人不攔著他,出了這山洞,行不了多遠,就會遇見比自己本事強大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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