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部分(2 / 4)

這個緊急關頭,他十分清楚一件事:

非拼命不能活命!

拼命,有時候是全力以赴,有時候是擊敗敵手,但對他而言,只有兩個字:

殺人。

第一個“碰”上他的人,從後掩撲,這人是一個跑私貨的幫客,名叫甘勇,奮勇作戰,前三次衝殺,沾不上雷怖的邊。

但也沒有受傷,他手上一時沒有兵器,抄起門旁兩截乾柴,見雷怖就砸。

他那麼痛恨雷怖,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他的獨子甘新,剛才便死在雷怖刀下。甘新才十五歲,甘勇十分溺愛他,為了讓他“長長見識”,恃別帶他出來“跑跑”,沒想到才第一次出門,第一天入京,先會“名利圈”吃一頓再說,便無緣無故的喪命在“殺戮王”手上。

——他還那麼年少,甚至連一個人都沒殺過,一次戰役都未曾參與過。

所以甘勇恨絕了雷怖。

他要跟雷怖拼命。

可是沒有用。

——如果對手太強大,拼命往往有時只是送命。

雷怖的“殺傷力”突給引發。

一發不可當。

亦不能擋。

乾柴飛起。

人仆倒。

甘勇給這一股“殺傷力”立殺當堂。

甘勇一倒,還有奈奈和野野。

奈奈和野野都是江湖賣藝人。

他們一個擅於走懸索,一個善於表演玩火。

走索是一種平衡術。奈奈常拋一截繩子到半空,然後繩子就係在空中,他就一路踩踏而上,如履平地,最後獨立於繩尖,跟一般走索者將繩兩頭繫緊在行走其上不同,而且也困難、危險多了。

奈奈還能一繩飛拋,把圍觀人群中的內褲卸下,鉤了回來,當事人還渾然不覺;更可以飛索勾著婦女的耳環,如探囊取物,人皆神乎其技。

野野則擅於玩火。

他把火焰當作一種遊戲:

他可以將火光變作花開般燦爛,可以要火跳,趕火跑,又可以藉助人力,讓火發出呼嘯,還可以將火光變作七色,他還可以伸手人火焰之中,而下致炙傷。

那是活火。

還有一種死火,那就成了他的絕技。

活火是拿來表演,取悅於人的。

死火則是殺人、傷人的。

——他常用活火謀生,卻很少使用死火:殺人只是讓人死,卻不能使自己生。

聽說,他是當年“火王”蔡泣神的後人。

所以,他天生就善用火、擅使火。

不過,野野和奈奈,卻不是主動的攻向雷怖。

相反的,他們本意是逃亡。

他們只想逃生。

可是,他們就在趁雷怖出了店門無際,意圖要闖出去,卻正好遇上了退殺回來的雷怖!

4.哭倒心中的長城

無奈何,也沒有選擇,野野和奈奈,只有被迫為求活而死戰。

死火和飛索,攻向雷怖!

他們是第二批直接衝擊雷怖的。

結果是:

奈奈死。

野野也死。

雷怖就像是死神,一旦接近他的,只有死。

飛索已套入雷怖的喉管,但還未索緊,“殺傷力”已“殺?”死了奈奈。

野野的“死火”也已發了出去。

但他也“死”在“殺傷力”下。

第三批“接近”雷怖的是他“身前”的“追擊”。

那是一名“風雨樓”和一個“象鼻塔”的子弟:

這兩個人,一個使刀,一個叫周不時,外號“刀色青青”,他的刀,真的是青色的。

一個舞棍,名叫柴可夫,綽號“一級棒”。

他們都及時追上了雷怖。

他們剛到,還未正式“見識”過雷怖的厲害。

他們也年輕,更未聽聞過雷怖的殺人“業績”!

他們更勇悍,既然已追上了目標,他們就全力出手,初生之犢不畏虎,要把雷殺戮一擊殲滅。

勇者無懼。

——但無懼不等於無敵。

但他們之力,當然還敵不過雷怖。

所以他們馬上、立即,同時受到重挫。

———齊受傷。

但要注意的是:是“受傷”,不是“死”。

雷怖並沒有一擊“殺”了他們,只“傷”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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