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風格是一致的。十七大報告強調,政治體制改革“必須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不斷深化,與人民政治參與積極性不斷提高相適應”,政治體制改革要以“更好保障人民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為目標。十七大明確提出“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強調,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為目標,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十七大提出了進一步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六個方面的任務:(一)擴大人民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二)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三)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四)壯大愛國統一戰線,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五)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六)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這六個方面還是宏觀層面的規劃,每一方面都將會具體化為一系列方針與措施,這些方針與措施雖然還沒有出臺,不過人們還是有了一些理由來產生這樣的期盼: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將會出現一個全新的局面,並會有一些實質性的進展。
資料:改革三十年回首2
中國領導人以及國內學術界、理論界曾對中國政治體制改革進行了長時間的思考與探討,所以,中國政治體制改革在理論準備方面應該說是比較成熟和充分的。也正因為如此,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雖然與經濟體制改革相比進展並不算快,但還是在保持國家政治秩序基本穩定的情況下穩步前進,取得的成績是紮實而牢靠的。
這裡需要先說明的是,在當代中國,人們實際上是把“改革”這一概念與“發展”這一概念相等同的,改革不僅是發展的唯一途徑,而且改革就是發展。因此,我們談政治體制改革,實際上就是在談當代中國的政治發展,談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成就,實際上也就是在談當代中國政治發展的成就。
要認識中國政治體制改革改革的成就,首先應該提到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層對此項改革目標、任務和內容的規定。
1986年9月,鄧老提出,政治體制“改革的內容,首先是黨政要分開,解決黨如何善於領導的問題。這是關鍵,要放在第一位。第二個內容是權力要下放,解決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同時地方各級也有一個權力下放問題。第三個內容是精簡機構,這和權力下放有關。”'11'同年11月,鄧老設想中國政治體制改革要本著三個目標進行:“第一個目標是始終保持黨和國家的活力。”“第二個目標是克服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第三個目標是調動基層和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的積極性。”'12'
1987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三大提出:“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就是要興利除弊,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改革的長遠目標,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備、富有效率、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這裡,“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應該說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最終要實現的目標,它同時也對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內容作了質的規定。
1992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四大對中國政治體制改革近期內所要實現的緊迫任務作了較具體的規定。這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十四大報告指出:“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為主要內容,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二是機構改革。十四大報告指出:“機構改革、精兵簡政,是政治體制改革的緊迫任務,”目前“黨政機構臃腫,層次重疊,去多單位人浮於事,效率低下,脫離群眾,障礙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比照以上目標、任務和內容的規定,顯而易見,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還遠未完成,尚有許多工作要做。但如果說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一點成績也沒有,也不符合事實。
30年政治體制改革,取得的成績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得到改善,黨和政府的關係開始理順。
30年的政治體制改革,其中一個主要內容就是改善共產黨的領導,經過理論方面大量的研究和實踐方面不懈的努力,這方面的成效是明顯的。
首先是對共產黨的領導的內涵進行了限定。開始政治體制改革後,中國共產黨按照民主與科學的原則對自身領導重新進行了定位:一是政治方面,強調了黨的領導是政治領導,是規定國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