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2 / 4)

小說:失婚進行曲 作者:莫莫言

明大叫:“蓉蓉,蓉蓉。”跑進女兒房間——早已人去鏤空,開啟衣櫥抽屜一看,林蓉的私人用品,全部失蹤。

林蓉的那張紙頭上是這麼寫的:

爸媽,姥姥姥爺,我已經辭職離開北京去外地發展,手機已經停機,房子已經賣掉,錢已經收訖,今天早晨買家就會去收房。我走了,自願離開,心情愉快,無綁架,誘拐,自殺嫌疑,勿念,勿找,勿報警。

下面落款是林蓉,日期是當天。

家裡人氣怔住了,從來沒見過這麼幼稚、任性,歹毒,極端的行為,真沒想到從小聽話,循規蹈矩的林蓉會是這種人。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但是來不及了,早晨10點不到,複式房裡的周麗華母女被一群不速之客打斷了早餐,而且居然還是用鑰匙自己開門進來的。在一頓爭吵後,買家拿出房產證,叫來了一群親戚,把母女倆連同懷裡的嬰兒一起扔到了大街上,跟著扔出來的還有母女兩人衣服襪子,孩子的尿布奶瓶。

家裡人又去找經紀,總算弄明白了,林蓉早在一個月前就把房子賣掉了,中介那有現成的買家,林蓉開了一個比市場價低整整5萬的價,而且還包括所有裝修和傢俱,掛牌不到三天就賣掉了。

林蓉趁周琪躺醫院的時候,展示過一次房子。房子裝好才兩年,還非常新,林蓉是花了大心血裝的,雖然不豪華,用的材料卻非常好,大方實用,雖然被小姨她們住得略顯髒亂,但是買家在這一帶看房早就看久了,識貨,轉了一圈,當場拍板買下,後面就是申請貸款,辦手續,一個月統統搞定,約好今天來收房。

房子是賣家淨收入5500一平米,稅款中介費統統買家付。林蓉當年買價是2650一平米,還掉貸款後,實際到手將近一百萬,林蓉就帶著這一百萬人間蒸發了。

家裡人氣得人仰馬翻,一百萬啊,一百萬,周麗華一口咬定是陳江家把林蓉偷偷藏了起來,於是再次叫上全家親戚到陳江家要他們交錢交人。陳江家對此事一無所知,兩邊一言不合就要打起來,兩個舅舅一見真要動手,對方人多,再次溜號。周麗華無奈,只得偃旗息鼓。

周麗華回到孃家,一家人在一起商量對策,當務之急,自然是把林蓉找回來,叫她把這一百萬交出了,不交出來也得另外去買套房子給大家住才行,但是哪裡去找呢

有鄰居在傳,林蓉半夜三更跟一個年輕男人站在橋上聊天,還有人看見她從一輛賓士車上下來,跟那個車主在大街上接吻——看來是傍上大款了,問題是,那個開賓士的男人是誰?家裡人怎麼也想不出來她能有什麼機會勾上這麼有錢的男人。

周琪一邊抱著孩子,一邊連哭帶罵,孩子跟著哇哇哭,還尿了一尿布。

周麗華火了:“哭什麼哭,這個累贅,趕緊給他們陳家送去,如果不收,就扔他們家門口,誰愛撿撿去。”

好在後面半句沒實現,陳江父母連門都沒讓她們進,就在門口一聲不吭的接過孩子,抱進去,然後“哐當”一聲就把防盜門給合上了。

周麗華那個窩氣,憋氣,大發脾氣,在門口破口大罵了半天,屋裡面的人對她置之不理。周麗華罵累了,終於跟周琪一起空著手回家,少一個累贅確實比較輕鬆。

家裡正鬧哄哄的在商量哪裡去找林蓉的時候,徐洪森的電話打到了林家的座機上。

徐洪森是早晨收到林蓉的辭職email,裡面只說自己從今天起不來上班了,辭職,什麼原因卻沒說,倒是提到公司還欠她半個月工資,今後會來要回的。附件裡面是長達幾十頁的工作交代和後續安排,包括要談的合同都已經寫好了底稿,但是人蹤影皆無,辦公桌上檔案分門別類,整整齊齊,私人用品,一樣不見。

徐洪森狂給林蓉打電話,手機打不通,email發了n封都不回,徐洪森都快氣瘋了,但是沒辦法,先收拾爛攤子要緊。徐洪森趕緊把副經理提成正經理,把林蓉推薦的小劉提成副經理。林蓉在email裡有明確的工作分派,其中一部分活還派給了徐洪森自己,徐洪森那個氣啊。

亂糟糟的事情忙了大半天,徐洪森總算可以喘口氣了,火氣卻上來了,這麼不告而別,實在是犯了職場大忌,徐洪森越想越氣,問遍了所以可能知道的人,總算找來了林蓉家的電話號碼。

但是林家比徐洪森還要氣憤,還要急著找林蓉,林啟明在電話裡把林蓉離家出走的事情說了:“哎,徐總,她說她辭職了,而且要離開北京,到外地去發展。您知道她有可能跳槽去哪個公司?”

“這可不好說,哪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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