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機都沒有。
李穆旁觀過一些庭審,直到法院門口和機場一樣的金屬掃描器,不過一般情況下查得不是很嚴,手機什麼的都能帶進去。看來這一次何林然是用加強警備來做藉口,把那些人的手機相機錄影統統都收走了。這樣萬一要關燈的時候,就算有人視力好看見了李穆的下場,也沒有證據。何林然雖然瘋,也沒瘋徹底啊。
李穆悲傷了手銬腳銬之後就一直都沒有開過,差不多中午的時候被推上了一輛警方的麵包車,然後一路疾奔,前前後後有七八輛押送的車子,何林然在這些小問題上面,倒是小心得很。李穆從來都沒有警車開路的待遇,這一次倒是享受到了。半個多小時之後就到了法院,李穆當然不會認錯,這是山南省高院。
一般來說就算是殺人案件,也是由中級法院初審,然後高階法院來終審,很少說初審就定在高院的,因為這意味著終審要跑到京城去了,不論從手續還是管轄權還是其他任何方面來說,都是很麻煩的事情。就比如現在來說,何林然的手再長,也伸不到京城去,那有什麼用啊?難道是想先把李穆判了,然後憋十天還是十五天不讓李穆上訴,就當是終審判決了?
進了法院,李穆直接被押到了一排小房子裡面,隨即鎖上了門,剩下李穆一個人在房間裡。這個房間和最小的那種衛生間相仿,橫豎都不超過一步的距離,沒桌子沒椅子,就是一個什麼都沒有的小房間,甚至都坐不到地上,只能乾站著。站了不知道多久,李穆腳都麻了,肚子咕嚕咕嚕的響個不停,李穆琢磨著能不能把這鐵門吃掉補充一下鐵元素的時候,門終於再一次開放,幾個獄警把李穆拖過一個長長的走廊,開啟一棟很大的木門,把李穆壓到了庭審的現場。
這裡很安靜,雖然說省高院那個巨大的審判庭裡面坐滿了人,可是一個開口的都沒有。李穆先看了看旁聽席,全都是拿著紙筆的人,很明顯是記者。至於李穆的親屬,那是一個都沒見到。李穆還以為何林然會把李富貴他們都叫過來,讓他們親眼看著李穆被打了嗎啡之後的醜態呢,要不然他為什麼再三強調讓李穆不在在審判的時候搗鬼,否則就要殺掉趙旺?
看完旁聽席以後,李穆再看法庭本體,被告只有自己一個,審判長審判員都沒有來,辯護人當然是沒有的,檢察官倒是已經到了,書記官也到了,正在交頭接耳的說話,還時不時的笑兩聲。那兩個人肯定是何林然的親信,這也不用說了,就是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按照何林然的要求來控告李穆。旁邊站著十幾個法警,把旁聽席和法庭本身給分開了,他們都繃緊了臉,配著槍,應該也是何林然找的親信。那麼何林然自己在哪裡呢?李穆看來看去,到處都找不到。
這時候旁聽席的門開啟了,又進來了十幾個人,手裡都拿著筆記本,一邊輕聲交談,一邊找位置坐下,大概也是記者吧,李穆無聊的轉過頭去不對!李穆緊緊地盯著那些新進來的人,準確的說,是盯著裡面最老的那一個傢伙。他滿頭的白髮,紅光滿面,臉很瘦,鼻子卻很大,咋眼看上去,似乎佔了三分之一的臉還多。這些特徵實在是太明顯了,凡是見過他的人,都不會忘記。
李穆沒有見過真人,但是見過照片。這人當然不會無端端的出現在這裡,這是怎麼回事?李穆的腦筋飛速運轉著。這會是湊巧嗎?也不是不可能,李穆今天被控告的,其實是譚飛的罪名,也就是垃圾場連環謀殺案。這個案子被李穆抄的很熱,那人是做這方面工作的,聽到了新聞也不奇怪,雖然說親身來參觀也太誇張了,不過他可能是剛好在這附近出差呢?
這只是安慰自己的說法而已——因為如果這不是巧合的話,那麼李穆要受的打擊那可就太沉重了。這個人叫做林風,是政法委副書記,不是山南省政法委,而是中央政法委的副書記!算一算時間,現在他應該是剛剛上任,所以還不出名。但是李穆知道,這老人的奇特相貌很快就要上各大媒體新聞報刊CCAV一二三四五六七了,當然,一般只是政法委正牌書記的陪襯而已,很少會獨立上新聞,沒有多少人會留意到。
李穆之所以認識他,還能這麼一眼看出來,是因為李穆曾經聽過他的八卦,特意在新聞上留意過。這個林風的長相又比較奇特,所以一下子就記住了。李穆之所以會花1200萬買下翡翠玉佛,不但因為翡翠玉佛的確值這個錢,還因為董少爺有著一個副國級的人情債,這個副國級,就是林風!
第五百八十章.無罪
(總算是趕上了,最近家裡事情有點多)
林風出現在這裡,如果不是巧合的話,那麼肯定是別人特意把他找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