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才來一次?起碼十幾年,上次是九十年代,這次已經是跨世紀了。等這一波過去,又要等十幾年,使用年限都差不多沒了。”
“沒了就沒了唄,又沒說沒了就收回。”藍理光說。
“別人正在運營的可能不收回,你們這荒了幾十年的地,政府不收回才怪。”黃文斌說,“我可聽到了訊息,政府前一陣子發通知,說現在土地供應這麼緊張,要嚴懲囤地行為,不囤了地不開發等升值的,要把土地回收。可通知發了這麼久,壓根沒人在乎,市政府正想殺雞駭猴呢。別人囤地,也就囤個三五年,你們可是囤了十幾年,明珠大廈這麼出名,聳立在市中心,人人都看得見,還有比你們更合適的雞嗎?”
那幫股東債主一聽到這訊息,頓時炸了鍋,有的說:“不會吧?”
“有這種事?”
“通知的確是有,沒聽說要對咱們下手啊。”
“我聽到的訊息是最多罰錢。”
“通知上面明確說可以回收土地的啊。”
“樹大招風,我們這棟樓太高了。”
“萬一真的被回收了,那可怎麼辦?”
“涼拌啊,大家一起去省政府上訪唄,我都去過好幾次了。”
“我可等著這筆錢救命呢。”
黃文斌又敲了敲桌子:“雖然這訊息還不知道是真是假,不過有備無患,總是好的。明珠樓已經拖了十幾年了,再拖下去也沒意思。不如大家來登記一下,股份有多少,專案公司本身欠款有多少,我就把股份和專案公司本身的欠款還清。你們之間再怎麼借款還款或者打官司,你們自己再商量好不好?”
“就怕有些人拿了錢就跑了。”藍理光說。
“這個容易。”黃文斌說,“我可以建立一個信託基金,把買股票和債權的錢打到基金裡面去,你們要打官司,要協商,要幹什麼都行。等你們全都弄好了,就可以根據最後結果從基金裡面拿錢。”
“這個法子好!”楊金華說。
“似乎不錯。”鄭勇思也點點頭。
這個就是淘寶的法子,賣家買家中間加一箇中介。以前沒有淘寶的時候,網路購物就是一場冒險,先款吧,買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騙了。先貨吧,賣家又怕上當。淘寶出現以後,情況就完全不同了。買家把錢給中介,中介通知賣家發貨,買家收到貨,再通知中介給賣家打款,這樣買賣雙方都能放心。
這些人之間債務情況太雜亂,而且恩怨情仇糾纏不清,所以互相之間完全沒有信任。誰都想把自己的錢拿回來,又不想償還自己的欠債,同時還怕別人拿了錢就跑。利益糾葛之下,就變成了一團亂麻。
但是還有很多問題,比如吳玉環:“你們再怎麼說,我手裡的股權就是不賣,就是要共享收益。一定要我賣也可以,兩億元拿去,少一分我都不幹。”
也不止這麼一個問題,“黃老闆,我手頭有一筆一千萬元的借款,合同上規定了這筆錢可以轉成股票,麻煩您算一下,究竟是連本帶息錢多還是換成股票錢多。反正哪一種錢多我就要哪一種。”
“我這兒有些股份,可以換成債權。”
“當時我出租給明珠公司的機器在使用期間被損壞了,應該賠償給我。”
“我是供貨商,明珠公司有一大筆鋼筋水泥還沒付錢呢,當時說是給我分股份,現在應該兌現承諾,或者還錢也可以,利息要按照最高的算。”
這個公司真是麻煩,黃文斌嘆了口氣,“所有號稱自己有未兌現股權的人都來登記,股權和債權要二選一的,登記的時候就要選好。至於哪一種更高,你們自己算,決定下來了就不能再更改。”
“我的股權有法律保障!”那些人頓時不樂意了。
“我的也有。”黃文斌說,“我現在是要全面收購明珠大樓,收購毫無疑問是牽涉到所有股東的重大事項,在此期間,我可以申請股權凍結。等我收購完了,你們再跟我要股權,我完全可以拒絕。”
“我要去打官司!打到地老天荒也不怕!”又有人說。
所以就是麻煩,打官司打官司,一進法院,光是走程式就要好幾個月。況且是這種大額財產官司,是青海發生在十幾年前,光是調查取證都要忙乎好幾年,再加上初審二審什麼的,可真是曠日持久。也不知道這些人為什麼這麼喜歡打官司,除了讓律師賺錢,原告被告都得損失大筆錢財。
“其實我只不過是一個提議。”黃文斌說,“既然大家不能達成一致,那就當我沒說過好了。”也不知道上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