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的對話錄音,“我本來以為這件事得永遠憋在心裡,沒想到這麼快就能說出口了,想來還有點幸運呢。如果你要的是150萬,而不是1500萬的話,我真的能夠把你當作知己呢。”
蔡致遠也許對法律條文不太瞭解,不過這種錄音檔案只能用來當輔助證據,而且必須要沒改動過的原檔案才行,複製過去的副本是不行的,根本不能上法庭。另外所謂的輔助證據,只有黃文斌收了錢的情況下,警察才能把他送去檢察院。如果黃文斌沒收錢,這份錄音一錢不值。
一千五百萬不能收是可惜了些,不過這些錢本來就收不到的。一千五百萬,不可能是現金,只能是銀行存款,不管再怎麼洗錢,也會有蛛絲馬跡留下來,到時候黃文斌就得和蔡致遠一起出國去了。
“那麼您的計劃是怎麼樣的呢?”黃文斌問。
“首先,我在美國收貨方有一個內線,他負責的是對華貿易,所以我有確切的把握,只要有了授權書,就可以拿到錢。”蔡致遠得意洋洋地說,“還不止如此,乾坤進出口和美國公司簽訂的合同很苛刻,如果不能按期交付,罰金很重。”
“但是你沒有辦法拿到罰金的吧?”黃文斌還是不懂,買貨的美國連鎖企業可是一個上市公司,不可能答應蔡致遠讓他故意拖延交貨就把罰金給他,就算答應了,想來蔡致遠也不會那麼笨去相信。
哪個連鎖企業的本職是賣衣服,這二十萬條褲子是他們一整個季度的消耗量,要是沒有這批褲子,生意會大受影響——總不能和客人說快來看看我們的新衣服多漂亮您不來兩件就吃虧了啊。褲子?我們新褲子是限量版,您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