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這讓他即使在得知奚言少華逃掉了心情也沒變壞。
“子萬哥哥,還是我對你好吧。”蹲在子萬面前,紀十笑嘻嘻地邀功。
子萬沒有回昨夜住的屋子,不用進,只是一靠近,他便覺得渾身的臭蟲開始造反了,癢得他恨不能撓下一層皮來,在人前偏偏還要佯裝無事。所以他沒進,而是在谷外找了處荒草地坐下,慢慢享受紀十的孝敬。
“喏,給。”他沒有回答紀十的話,而是撕下一隻兔子腿遞給她。
“謝!你自己吃,我已經吃過了。”紀十搖頭,又將他的手推了回去,閒下來手便發癢,開始揪旁邊的野草黃花。“子萬哥哥,那人不是你的新歡嗎?怎麼說也不說一聲就溜了?”
紀十常年在外行走,又是個不肯虧待自己的主兒,因此她烤肉的手藝實在很有些水平,子萬自咬了第一口之後,嘴巴便忙了起來,聽到她的話只是翻個白眼,理都懶得理。行動往往比話語更具有說服力,紀十看到他這樣真實的反應,不僅不惱,反而笑眯眯的很是高興。
知道這會兒他肯定沒功夫搭理自己,所以她開始掰起手指算起來自己還有哪些事沒做。
“我家六姐呢?”一算立時想起梅六,不由有些擔心地問。看子萬搖頭,她便將這事暫時放到了一邊,現在在這個與世隔絕的地方,她就算再著急上火也沒用,只能等到出去後再做打算了。
“奚言人害我,這帳得好好算算。”手指繞過一截花枝,將花莖扯斷,銅錢大小的花盞層層疊疊,散發著淡淡的藥香。紀十放到鼻下嗅著,挑眼看了眼子萬,“子萬哥哥,你去不?”
子萬啃兔子也很有水平,不僅快,而且不傷骨架,除去開始撕下來給紀十的那條腿外,他現在手裡的兔子有半副骨架已經光溜溜的了,比刀剔得還乾淨。聽到紀十問,他毫不猶豫地點頭,頓了下,又補充一句:“剛跑那人叫奚言少華,奚言家的少主。”
第十四章 (4)
紀十先是一怔,接著倏然跳了起來,“怎麼不早說?我去追他回來!”說話間,人已竄出去了一段距離。
子萬也不阻攔,只是淡淡說了幾個字:“他會種蠱。”
紀十正一腳點在塊突出的石頭上,聽到這話登時滑了腳,如果不是反應夠快一個鷂子翻身落在平地上,只怕要跌個五體投地。站在原地權衡半天,她最終還是磨磨蹭蹭地轉了回去。
子萬已經啃乾淨整隻兔子,正在那裡意猶未盡地用草擦手上的油跡,對於她的迴轉並沒有給予太多關注,只是問:“水在哪裡?”忍了這麼久已經是他的極限。
“我帶你去。”紀十正為不得不暫時放過奚言那小子而鬱悴,自然不肯再一個人待著,以免越想越氣,衝動地做出不智的事。
大概子萬也覺得這樣比較方便,沒有出言拒絕。
走的方向並不是他們進來時的路,紀十那時仍昏迷著,顯然也不知道他們是從哪面來的。她只是循著一條不知是人還是動物踩出的野徑,翻了兩座山穿過兩片林才找到的水源。兩人都會輕功,速度自然比普通人快。
“子萬哥哥,我們還要在這裡呆多久?”拂開一條擋在面前的松枝,紀十問。
“你現在就可以走。”子萬很乾脆地蹦出一句,說完才覺得自己剛吃了人家烤的兔子呢,於是緩了緩口氣,亡羊補牢:“你要跟我一起走也行,要再等幾天,我給他們辦件事兒。”他一點兒也不想承認說這句話有大部分原因是為了有烤兔子,以後可能還會有更香的烤山雞山豬山長蟲吃。又或者說,連他自己也有些弄不明白,為什麼一跟紀十說話就忍不住想噎她。他覺得他這人挺與人為善的,而且在紀十昏迷的時候,他也不會覺得她有多討厭。那麼唯一的原因恐怕是紀十讓他覺得假,假得讓他感覺到了危險。雖然他能放心地吃她送的食物,甚至在對敵時將後背交給她,但是對危險的直覺仍然讓他想要避開她,就算那種危險不是針對他。
“我自然是要等你的。”就像現在,在他說了那樣的話之後,紀十也沒表現出絲毫惱怒,而是揚著自然爛漫的笑靨理所當然地道。
子萬想到了朝著太陽開的向日葵,但是向日葵的下面埋葬著屍體。這便是紀十給他的感覺。他為自己腦海中浮起的念頭感到反胃,所以沒有回應她。
紀十也不以為意,走了一會兒,驀然反應過來,驚愕地拉住子萬:“子萬哥哥,是因為那個奚言少華吧?”
沒頭沒腦的一句話,子萬卻聽懂了。大概是他心裡對這事是感到極羞恥的,所以乍然聽人一提便想到了那方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