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了。
趙光義心灰意懶,連面都不願再見,派內都知王仁睿公事公辦,去宣召問罪——“汝為親王,富貴極矣,何兇悖如是!國家典憲,我不敢私,父子之情,於此絕矣。”
史稱元佐無言以對。
再以後,他的兄弟們以陳王元佑為首,再加上宰相、近臣集體痛哭求情,百般營救,但趙光義不為所動,還是把長子貶為庶人,趕出京城,押送均州(今湖北十堰東北)安置。等到百官們三次集體上表挽留,趙光義終於召回他時,元佐已經走到了黃山腳下。
從此,元佐被幽禁南宮,派專使監護,不通外事,直到終老死去。但當年,他僅僅二十五歲。
好了,事情基本上就是這樣記載的,可是有幾個可疑點,似乎需要另外想想。第一,四個弟弟到底說了什麼?是誰說的,還是四口同辭,一心想看看大哥能不能氣得更“瘋”些?
第二,趙光義為什麼直接就把縱火人鎖定在長子身上。為什麼就不能是宮中的差役不小心失火呢?想一想十幾年後,宋真宗年間那場更大規模的火災時,也與皇族子弟有關,可是為什麼就能秉公處理,找出直接的責任人呢?
陽光下沒有任何事情是新鮮的,那個人不管隱藏得多深,都會留下他的蛛絲馬跡。
陳王趙元佑。
四個弟弟之中,元傑太小,只有十五歲,無論怎樣,都與他無關;元雋終生不問政事,悠遊閒散度過一生;元休是元佐的同母親弟,兩人至死都沒有半點不和;元佑則不同,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