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前了,這次他做的一點都不過分,直接原封不動地把原告狀子轉交給了皇帝。
怎樣?一點都沒添油加醋,看著很厚道吧,不過事實上他已經最大限度地兇狠了。以開封府尹的職權,根本沒法提審前宰相張齊賢,就算他寇準一樣也是前宰相都沒用。只有皇帝和御史臺才能做到這一點,於是他什麼都不說,絕不給張齊賢留下任何藉機發力,轉移視線的機會,就讓案件升級,並且擴大了影響。
趙恆只能受理,下令轉交御史臺。就這樣,這事兒就誰都掩不住了。可是萬沒想到緊接著就輪到了百官剋星的御史臺鬱悶。
柴氏根本就不怕事大,這女人超強悍,她以薛家夫人的顯貴身份,沒定罪之前根本不怕受任何傷害,於是她反咬一口,把薛家的兩兒子給告了。
而且用的手段駭人聽聞,她為了一點遺產分割,以及二婚再嫁的破事,居然走到皇宮的大門口,把登聞鼓給敲響了。這裡要強調一下,登聞鼓只有在封建王朝的最末尾階段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就是到了清朝時,規定除了“必關軍國大務,大貪大惡,奇冤異慘”這樣的案子才能擊鼓鳴冤。但這樣的形容詞得配上什麼樣的人間奇聞,才能靠上點譜呢?
所以滿清時基本這玩意兒就是個擺設了。
但是從前不這樣,就在趙光義時期,還有人因為丟了一頭豬,就敲鼓把趙恆他爹給震出來過所以柴氏的舉動也不算過分,但是在一千年以前,一個貴婦人因為急著改嫁,就敲得驚天動地的,這就實在聳人聽聞了吧?
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