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新法,並不是“以子改父”,而是“以母改子”,是以神宗親愛的媽媽高太后的名義進行的。
並且特別註明了,雖然是改動了神宗的法規,但並不是說神宗有什麼錯,錯都在王安石、呂惠卿,神宗是被他們矇蔽欺騙的。
這是不是在隱晦地說,神宗很笨、很好騙呢?
拋開這個不講,“以母改子”本身就是個大笑話。查遍儒家經典,只有“女子在家從父,無父從兄。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司馬光是從哪兒翻出來個“以母改子”的呢?
況且登基的是小皇帝哲宗,高太后只是垂簾聽政,一個攝政者而已,她憑什麼去幹擾國政,篡改兒子的法令?僅僅以她是母親的角色?
無論哪一條,都說不通。可司馬光覺得理由足夠了,高太后更覺得充分得過了頭。在她心裡,這件事只要經過了探討,都是對她尊嚴的挑戰。難道她想幹什麼,還要誰來批准嗎?!
司馬光如願以償,真的在神宗死亡三個月之後,就對新法動手了。
頭一刀砍向了“保甲法”。要看一下他廢除法令的原文,才能知道什麼叫喪心病狂、胡言亂語。
摘抄主要原句——“自唐開元以來,民兵法壞,戎守戰攻,盡募長征兵士,民間何嘗習兵。國家承平,百有餘年,戴白之老,不識兵革。一旦畎畝之人,皆戎服執兵,奔驅滿野,耆舊嘆息,以為不祥。”
這是中心思想,第一,他說中國人有一百多年不練兵了,所以也就沒必要再練。為什麼呢?這不單是愚蠢的慣性思維可以解釋的,要結合奏章後面的結束話,才能知道他把本族人看成了什麼廢物。
這時重點看第二點,從“國家承平,到以為不祥”這一段,這是他之所以要廢除保甲法的理論依據。因為到處都是練武的人,讓鄉村的老頭兒們很不安,覺得不吉祥,所以要廢除。
稍微有點腦子的人都會氣得四處亂竄,就算他不是什麼史學大宗師,僅僅以他四十年以上的官齡,都不應該說出這樣的蠢話。
國家大臣思考重大國策,居然要以農村的平民老頭兒的喜樂為依據,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人類社會什麼時候進步到這種地步了,北宋真的是人間的天堂?重大國策會讓基層的老百姓舉手表決?相信當時每個人都心裡有數,可司馬光硬是要這樣說,還有些人,比如高太后居然能聽進去,並且照此實施知道什麼叫無恥了吧。
和下面兩段原文對比,上面的這個又不算什麼了。
下一段,司馬光談到了錢——“朝廷時遣使者,遍行按閱,所至犒設賞賚,縻費金帛,以鉅萬計。此皆鞭撻平民,銖兩丈尺而斂之,一旦用之如糞土。”
這簡直是睜眼說瞎話。作為一個史學大宗師,他應該連三代以上中國曆朝歷代的文獻資料都瞭如指掌,那麼為什麼宋朝本代的資料他會選擇性失明呢?
之所以要實行保甲法,為的就是消減軍隊,減少軍費。雖然保甲法實行中也有支出,但都由皇宮裡神宗的封樁庫、消減兵源節餘的軍費裡劃賬,沒動使用者部的一分一厘。這怎麼能算是浪費呢?查一下具體的明細。以熙寧四年為例,節約軍費160餘萬貫,保甲法支出130餘萬貫,還多出了30萬貫的富餘。
這只是京城附近的統計,放之於全國,節餘數字會更驚人。保甲法是費錢,還是省錢,還用爭論嗎?
最後一段,在看之前,請大家深呼吸,別被氣暈過去。原文如下——“彼遠方之民,以騎射為業,以攻戰為俗。自幼及長,更無他務。中國之民,大半服田力穡,雖復授以兵械,教之擊刺,在教場之中,坐作進退,有似嚴整,必若使之與敵人相遇,填然鼓之,鳴鏑始交,其奔北潰敗,可以前料,決無疑也。”
這是唯人種論了,中國人就是種地的,不管怎樣訓練,都沒法和異族人相比。因為人家天生神武,從小練兵,我們再怎麼練,只要一個照面,立即全體臥倒仆街,一點別的可能都不會有。
第十二章 還有比這更惡毒的言論嗎
司馬光也算讀過書、研過史,中國人在北宋之前,甚至就在北宋初年,什麼時候比異族人弱過?不說燕趙習武舊地,就以農民為論,中興宋朝最強的武將岳飛本人就是農民,之後明朝戚繼光等人的軍隊裡,農民更是骨幹力量,甚至近代新中國成立,也是由農家子弟打下來的天下,農民哪點給中國丟過臉?相反,壞中國大事的,倒全是由司馬光所力挺的禁軍、廂軍所造成的。
他的這種言論,是對整個中華種族的蔑視,是對已往所有歷史的大不敬,可深深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