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三落四。”
洛詞突然仰起頭來,向樓上叫了幾聲,“小櫻,小櫻。”
“原來她和別人一起住。”許莫見此,立即明白過來,“記得她以前曾經說過,洛詩之所以和她分開,是因為她交了一個男朋友。這個小櫻,莫非就是她的男朋友?不過一個男人取這麼個女性化的名字,倒不多見。是小英?小鷹?還是小櫻?”
他記憶力極佳,五個月之前聽洛詞提過一次關於她男朋友的事情,便一直沒忘。
正在疑惑之間,突然聽到一陣翅膀震動的聲音,一隻棕頭從空中落下,落在洛詞的肩膀上。
牡丹鸚鵡還有個別名,叫做‘愛情鳥’,不過許莫在這方面所知有限,並不Zhīdào。
洛詞衝許莫笑笑,“許大哥,這個就是小櫻,櫻桃的櫻,和‘鸚’諧音,我養的鸚鵡,它很聰明,就是不會說話。”頓了一頓,接著又道:“許大哥,你有沒有帶鑰匙,借我用用。”
“我的鑰匙有什麼用?”許莫這麼想著,卻還是將自己的鑰匙取了出來,遞給洛詞,同時打量洛詞肩上的鸚鵡。
那鸚鵡似乎有些怕生,與他目光一觸,便轉過了頭去。
洛詞拿著許莫的鑰匙,在那鸚鵡面前晃了一晃,接著道:“小櫻,我的鑰匙丟在屋裡了,你去幫我拿回來。”
隨後擔心那鸚鵡無法聽懂,特意強調了好幾次,口中連道:“鑰匙,鑰匙。”不停晃動著手中的鑰匙。
許莫驚訝道:“它它能聽懂你的話?”
也難怪許莫吃驚,要Zhīdào,鸚鵡之所以能夠學舌,只是因為它的發聲器官比較強大,至於所說的是什麼意思,卻不Zhīdào,論起智慧,比狗都差得遠了。
洛詞笑道:“小櫻聰明的很,一些簡單的意思還是能夠明白的,能不能聽懂我的話不好說,但我不停的對它晃鑰匙,它肯定Zhīdào我想讓它做什麼。”
話音沒落,那隻鸚鵡便已飛了起來,飛到空中,從一間房子的窗戶鑽了進去。
洛詞一直注意著那隻鸚鵡的動作,直到這時,才鬆了口氣,將許莫的鑰匙歸還,接著道:“我的鑰匙一直放在窗戶旁邊的桌子上,小櫻常在那張桌子上玩耍,這下好了,它一定是明白了我的意思,去拿鑰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