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部分(1 / 4)

”若再留下,她感覺自己過於自私。韓浩早脫離了喬曉,已經沒有義務再照顧她。

今生她欠他的已經夠多,不想再繼續往下欠她還不起。

而且,她離開還有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李倫,若讓他知道自己和韓浩走在一起,肯定會氣得吐血,再大發脾氣。回想起那一次在雨中的事,那種程度的可怕和瘋狂奇怪的,事到今天再回憶起來,早沒有了當時的驚悸,取而代之是一絲暖暖的,苦苦的,酸楚的滋味。

他從那時候開始,就那麼在乎她了嗎?

而她一直不以為然

過了一會。

早餐過後。

韓浩默默收拾餐桌。而喬曉進房間去整理東西。她帶回來的東西本不多,一個行旅箱全裝了下來,等她拖著箱子走出房間時,韓浩已經守在外面。他平靜地說:“有一件事情我想和你說說,早上我接到一個律師事務所的電話,對方言明是找您的。要見面嗎?如果要的話,我可以回覆一個電話給他。”

“怎麼會找上你?”

“那一天,我留了手機在警方。他說是從警方那得來的。”

“那個他有說是什麼事嗎?”

“說是關於李倫先生的事。”

喬曉一聽是李倫的事,微微有點激動。只是一想到對方的身份她又冷卻了下來。律師找上門?會有什麼事。於是,她興趣缺缺地點了點頭,拜託韓浩幫她聯絡一下,說她隨時可以見面。

☆、物是人非15

一個小時後。

律師來找喬曉。

原來是李倫立的遺囑,和一個密封的長方形的硃色木盒,不大不小,相當精緻。遺囑是在幾年前已經立了的,當時受益人是給李夫人的,但在出事的前幾天,李倫修改了遺憾,即是自己死後將名下所有的財產都留給喬曉,同時,也可將這木盒直接交給她。

“李倫先生出事後的三天,我們已經開始聯絡您了。可您的手機一直打不通。然而我們找上警方,請他們在您出現的時候聯絡一下我們”律師說著,只是結果,她沒有在警方留下電話,反而是跟著她的朋友留下了。

過了一會。

律師又禮貌地詢問:“李太太,請問我們要什麼時候辦理交接手續?”

喬曉正發呆當中。

望著送到自己手中的木盒,沉沉的,她也不知道里面有著什麼。但是,這是他留給她的東西?

“李太太”

“什麼?”喬曉回神。

“我是說,李倫先生名下的不動財等,要什麼時候轉到你的名下?”

“不需要,他還沒有死。我下一次有事再聯絡你。”喬曉口吻不太友善,這話無疑是不想多談,加有點想趕人的意味。

律師臉色為難,也不勉強,客氣了幾句,留下一張可聯絡的名片即離開了。當然,關於她在警方局發生的事,多少也聽到一些

喬曉當然不想去辦交接。

因為她永遠也不可能親自去登出李倫的身份證,即使到了自己死的那一天,也不會去。不用多久,喬曉還沒有回過神來卻又接到一個電話,居然是保險公司的,說她丈夫買了人身保險,開始,她婉言拒絕,說了同樣一句李倫沒有死。然而,對方卻沒有律師識趣,說讓她接受現實,節哀順變等等,頓時,她馬上結束通話了電話,臉色難看到了極點,若不是感覺有一天李倫會打上這電話,她肯定不會猶豫差手機給砸了。

喬曉小心翼翼地捧著木盒,輕輕地放入了箱子。

不急著看,她告訴自己不要急著開啟。

即使她恨不得馬上開啟!

但是,現在是白天,還有外人在,她不想給別人看到屬於他留給自己的東西。

那是隻屬於她一個人的,只屬於她

微微眨了眨那泛紅的眸子,倔強地不讓眼淚流下來。

喬曉出了韓浩的住所。

上了車,韓浩問她想去那裡。

“機場。”

“機場?”

“去W市。有些東西欠下的,總要還的。”說出這話時,喬曉的目光中透出了一股冰冷,還有狠絕。為什麼?XX酒店的停車場。若她沒有記錯,那一天李倫應該是去見喬以森。早不出事,晚不出事,偏偏在見他的時候出事?

若說彭光偉,她恨!

那麼喬以森,她能放過嗎?而且,彭光偉也只是喬以森幾年前派來的一個角色罷了。

“小姐!不要衝動,要冷靜。”韓浩一見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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