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部分(3 / 4)

華的事情。

自那天馮思哲在王閣村王瑞華家吃了飯,還向她父母保證一定會救出哥哥,接著回到縣裡這事就成真了,而且現在的王訪華在跟著馮思哲做事,雖然不是明面上的,可也算是馮縣長的人了。王瑞華的父親就很是高興,這便想著讓自己閨女趕來謝謝人家。畢竟是副縣長,不是平頭老百姓想見就可以見到的。

這不,以前因為大家都是同姓,以前王瑞華在縣政府上班的時候也是住在縣招待所,待遇自然沒有馮思哲這樣的好,只是有一個單間屋子而己。因為住在這裡一來二去就與王紅關係混的很熟悉。

這其實從馮思哲剛到那天,王瑞華就可以進入他的房間便是證明了。當時動用的就是阿蘭的關係,阿蘭也和王瑞華是好朋友。

王瑞華奉得了父母之命,便想著要感謝馮思哲,可上次她沒有給人家好臉色看,也不知道自己來別人高興不高興,這便想著透過王紅的關係先探一探馮縣長,看看他是什麼意思。

王紅站在馮思哲的對面就是傻笑著,她也是磨不過王瑞華,這才答應了下來,只是事情是接下來了,可怎麼樣開口她還是沒有想好。

馮思哲沒有想到王紅的出現並不是因為她丈夫何文保的事情,在一愣之後又笑著問道,“那不知道是什麼事情,一定要勞駕王所長之口呢?”

王紅哪裡敢用勞駕之詞,聽馮思哲這樣一說,連忙就神色一正快速的把自己的任務講了出來,“是這樣的,馮縣長,事實上我是受王瑞華之託前來找您的,她為了哥哥王訪華的事情很想親自見您表示感謝,可是不知道您是不是有空,這才託我來打一個前陣。呵呵,王瑞華這個人您不會不知道吧?”

“王瑞華?”聽到了這個名字,馮思哲不由的響起了那個無需噴灑任何香水,可全身就帶著香氣之人。

“嗯,我知道她。原來你是要替她問問我對這事的態度呀,呵呵,那就不必了,你可以告訴她,王訪華本身就沒有犯多大的錯誤,縣局要放人是很正常的行為,也是符合法律程式的。而她若是說一定要感謝我,那也不必在見我了,她只需做好本職工作就是對我最大的回報了。”

雖然說馮思哲對王瑞華的印像也是不錯,可想來想去,現在這個時候還是不要節外生枝的好。剛剛建立了鵬飛工廠,接下來要面臨著洪水來襲,雖然說之前他與齊恆三等本土勢力的鬥爭之中都佔了上峰,但他更為清楚,實際上透過今天的縣常委會議,實際是把自己的實力都暴光了出來。李一格與何主華和李萬里都在向著自己說話,這一定會讓孫世存書記和方賢智縣長起疑心,甚至他們由此會提防自己,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他就真的危險了,在縣委書記,縣長在加上副書記皮太生等人的聯合,那馮思哲一定佔不了什麼優勢,因為在當時那個年代,重大的政治事情決定權分屬三個方面。其中之一是書記的一票否決權,第二是書記辦公會,第三才是縣委常委會議。

如今馮思哲不過只是在縣委常委會議之中沾光而己,在其它兩個方面都是不足的。比如說書記辦辦會的成員有縣委書記孫世存,縣委副書記縣長方賢智,專職於黨務的副書記兼大湖黨校校長皮太生,副書記紀律書記伍光榮,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楊超。這五人之中說白了也就伍光榮與其是一條心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書記辦公會決定某些對馮思哲不利的事情和任命,這對他打擊都是很大的。

鑑於這些因素,馮思哲還不能有絲毫的調以輕心,因為一個不小心,很可能就會被某些人給抓住什麼把柄,進行反擊。而無疑女色一方面實際上就是他的軟肋,這誰讓他年輕沒有成家呢?而像王瑞華這樣漂亮的女孩子他還是要少接觸一些的好,不然誰知道接下來會不會有人利用此事弄出一些未發生的事情來鬥自己呢,在洪水來臨之際,他要全力以赴,一心抗自然災害,其它的事情是容不得分什麼心的。

馮思哲在一瞬間之內就有了多種的想法,這才給了王紅這樣的回答。當然了,我們的王所長是不會去想那麼多的,在她看來正因為王瑞華的美貌她才有意給兩人牽一條線,希望自己和丈夫不光在工作可以幫助小馮縣長,同樣在生活也能對他有所幫助,這便是親上加親了。況且由王訪華的事情讓其妹王瑞華來見小馮縣長也是人之常情,她估計領導是不會拒絕的。

但未想到,馮思哲還真就拒絕了,而且是拒絕的這麼徹底,甚至連一句有時間在說的事情都沒有提,直接的就回絕了,由此便證明了用王瑞華打動馮思哲的個人情感大門似乎此路不通了。

在馮思哲回答這句話的時候他是萬萬沒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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