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死罪。《西遊記》第19回,天蓬調戲嫦娥,“依律問成該處決”。可見,即使調戲一下,也是死罪。
“依律”,律是什麼?律是法令條文、規章制度。也就是說,神仙界禁止談情說愛、男歡女愛,這些都是有“明文規定”的。抓住了是死罪。
既然神仙界有明文規定,禁止神仙談情說愛,懲罰還異常兇狠,那麼,這說明了什麼現象呢?這說明了神仙們其實都是有**的,否則,天庭制定這個“律”又有什麼作用呢?又何必要多此一舉呢?對吧。
神仙們是否有…性…欲呢?《西遊記》第6回,孫悟空嘲笑二郎神時,是怎麼說的?我記得那年玉皇大帝的妹子思凡了,跑下界去,找了個男人,配合之後,生下的就是你麼?
有的朋友可能會說,這只是極個別的神仙喜歡出軌。
依我來看,不是滴,這絕對不是個別現象,而只會是普遍現象。因為任何組織、團體制定的規章制度,都不是用來針對個別人的,肯定是用來約束整個團體成員的!對吧。
神仙們都是由人進化的嘛,怎麼可能沒有**呢,但玉皇大帝制定的霸王條款實在是太厲害了,只准他自己有老婆,別人都不許有。怎麼辦呢?所以大家就只能偷偷摸摸地進行,而絕對不能明目張膽。
這是沒辦法的事,以至於你看到的那些神仙們,表面上都是很正派的。其實,這最多隻能證明他們是在遵紀守法,卻不能證明他們沒有性…欲。
天庭的制度很嚴厲啊,那些相互有私情的男女——穿越人,萬一抓住了怎麼辦呢?
我來告訴大家:這點破事也沒啥了不得的,可大可小,真正執行起來,其實也沒那麼認真。看《西遊記》第31回就知道了:
披香殿的玉女思凡了,想和奎木狼私通,二人相約,到下界去風流快活,這一去就是十三年。“地上一年,天上一天”,奎木狼有十三天沒來上班,天上的神仙每日還是在打考勤,也沒哪個檢舉揭發他。
後來被抓住了,押到玉帝面前。奎木狼是怎麼說的?臣和她私通,是怕“點汙了天宮勝境”才跑到下界去的,為什麼要私奔?“是臣不負前期。”因為是約好了的嘛,不能負了人家呀,說得還挺有理由的。
那麼,玉皇大帝是怎麼處分他的呢?是判的死刑嗎?不是的,是“貶他去兜率宮與太上老君燒火。”
帶俸…差…操,有功復職。僅僅只是罰他去幫太上老君燒火而已,滿打滿算只燒了七天時間,就官復原職了。
這樣看來,男女神仙私通了,即使被抓住了,也沒事!這奎木狼就沒有受到任何處罰。罰他去幫太上老君燒火,是因為他“曠工”不來上班,是這個事。
而“私通”卻沒有處罰,如果要處罰,那就是死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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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黃…很暴力…力破蒼穹、雄鎮美人;
如同**、吹瀟,慢慢陽硬、越來越硬;
2012…12…31日圓滿大結局;
殘龍新作,至尊浪子弟弟篇:《至尊雀神》。
小說閱讀網:殘龍…2012…12…1
642 V541…原來如此
第六卷:美女、美酒——醉生夢死 642 V541…原來如此
—— 根以往的案例,由此,我們從中可以知道,天庭在男女關係、作風問題上的管理制度是:
1、首先,有著嚴厲的、明文的“規章制度”,禁止男女神仙私捅(帝尊允許的,可以捅)。
2、其次,若抓住了,在執行上,則既可以追究,也可以不予追究(看那人在神仙中的關係和帝尊的心情)。
也就是說,在這一方面,是立法苛刻,執法鬆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總體上來說,還是以寬大處理的居多。可見,玉皇大帝也不是不通人情的,沒大家想象中的那麼冷酷。否則的話,所有的神仙都要被開除,都要被打回原籍去。那誰還到他這兒來上朝呢?
下面,我們再來看看天蓬元帥豬八戒同志的作風問題。
豬八戒同志僅僅只是與嫦娥在拉拉扯扯,其實什麼也沒發生,還沒有進屋就當場被逮住了。因此,完全不構成“私捅或強捅”。
再者,天蓬元帥掌管十萬天河水兵,這個權利應該是非常大的,相當於水軍提督,換算到現在,估計是海軍地方軍區司令了。
他能混到這個位置,就說明他不是一般的普通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