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劉認同羅飛的分析,但順著這個思路往下想的時候,矛盾點就出現了。
“那場糾紛裡的對立面就是兩個吧:吃狗和救狗。而林瑞麟和李小剛正是雙方的代表人物,他們本身就是互相對立的,還能有什麼共同的對立面呢?”小劉困惑地撓著腦門。不要說四個人了,光是這兩個人他都想不通。
羅飛瞥了瞥自己的助手,忽然問道:“你沒覺得李小剛有些不對勁嗎?”
“你指什麼?”小劉一邊問一邊眨著眼睛努力思索。
“你覺得李小剛這樣的人會對養狗有多大興趣呢?”
“應該沒什麼興趣吧,”小劉猜測說,“他連自己還沒養好呢,哪有閒情養狗?”
“你說得沒錯。李小剛連個人生存問題還沒解決呢,養什麼狗呢?我看他對吃狗肉的興趣會更大,”說到此處羅飛口風一轉,“可他卻加入了一個討論養狗的QQ群,而且還牽頭組織了那次攔車救狗的行動。”
小劉想了想說道:“這也可以理解吧。他是做寵物生意的,用這種方法來討好客戶,不失為一種營銷策略。”
羅飛道:“如果只是為了討好客戶,他付出的代價好像太大了。”
“掏出七百塊買狗?”小劉斟酌道,“以他的經濟條件,這個數目確實不算少。”
羅飛“嘿”了一聲說:“不光是七百塊的事,他還準備了一輛車呢。”
小劉也想起來了:“沒錯,出警記錄裡寫了他開著一輛小汽車。他自己肯定沒車,那這輛車是他租來的?”
“租來的借來的都有可能,但不管怎樣都得有所付出。而且我相信:李小剛和那輛運狗車肯定不是偶遇,他是有所策劃、做過充分準備的。”
“嗯,很有可能!”小劉表示贊同,“這麼說來,他還真是付出了不少,不管是財力還是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