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無條件的給我管理,當然,你們會黑金商團裡,中層以上的幹部,包括中層我將全部開除,另找新人。從此,臘戍市,將是我們張氏集團的天下。而且,你的所有商品,全由我們來接管。合約已經給你準備好了,只要你簽了字,我立刻就放你走。”說完,張川樹從兜裡掏出了一張紙,紙上分別用中文、緬甸文、英文寫著黑金商團交由張氏集團拳全全負責的各向條款。
程啟明雙手顫抖著結果合同,他知道,只要自己簽完了檔案,自己在緬甸的一切都將拱手讓給張氏集團。而自己,根本就獲得不了自由,因為張川樹絕對不會把自己放走。
如果要是放走了,程啟明絕對會回到臺灣,湊齊了兵馬在重返臘戍來跟張川樹報仇,張川樹不會傻的做出放虎歸山的事情來。但是,程啟明他又不能不籤,如果不籤,張川樹仍然會讓程啟明死,而且程啟明死了,張川樹還會為了達到他最終霸佔黑金商團的目的,很有可能假借著程啟明的名義去臺灣找程啟明家人的麻煩。這樣一來,程啟明就是丟了夫人又折兵。寧可自己死,也要保全家人的安全。
程啟明將合同平放在木質椅子上,自己蹲在地上,顫抖著握著鋼筆,要在合同上籤上自己名字。程啟明還沒動筆,便有對張川樹說道:“請善待我的家人!”
說完話,簽下了